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曲靖市广播电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如下:
(一)涉及全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事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专项规划;
(二)涉及全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需报请上级决定的重要事项;
(三)决定在全市实施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四)对全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及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