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曲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如下:
(一)制定涉及外事及国际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长期规划及重要专项规划;
(二)出台涉及外事及国际化建设工作的重大改革措施等;
(三)涉及全市外事工作的重大决策事项;
(四)其他涉及需要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决策的重大事项;
(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及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