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曲靖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决策部署的商贸领域重大政策措施、行动方案和重大项目;
(二)制定或调整商贸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相关重点专项规划;
(三)制定或调整商贸领域行业统计、运行监测和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四)决定对商贸领域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改革措施、管理办法、重大活动举行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其他涉及商贸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六)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及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