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04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1-24 15:03: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457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致公党曲靖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禁止大排量摩托车在市区通行的提案》(第104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安交管部门与有关部门会商,提案中关于禁止大排量摩托车在市区通行的问题,并论证其可行性。经数据统计调研,部分改装摩托车之前确实存在噪音扰民,未确保安全驾驶行为,但近年以来随着交警加大打击力度,上述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麒麟主城区截至目前未发生摩托车亡人事故,且在主城区禁止大排量摩托车通行确实无法律依据,目前开展禁摩工作不具有合法性及可操作性。

今年以来,随着一盔一带专项行动和减量控大波次行动的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整治,截至目前全市查处各类摩托车违法行为48652起,路面显性违法大幅降低,涉摩事故同比下降28%,麒麟、经开、沾益交警大队开展夜间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46次,查获的改装排气管摩托车均依法责令驾驶员现场恢复原状。

二、下步工作

(一)抓实安全宣传,增强安全意识。一是深入销售摩托车商家店铺,分发摩托车安全宣传和常识材料,引导工作人员关注曲靖交警公众号,适时掌握道路交通动态,并通告摩托车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督促销售商宣传摩托车挂牌办证及安全驾乘常识,以提升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抓实阵地宣传氛围。利用群众到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办事的有利时机,播放摩托车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突出宣传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打牢整治行动的群众基础。组织事故当事人现场参观事故停车场,接受事故案例教育,促进规范自身驾驶行为,进一步提升驾驶人安全行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抓牢路面管控,严查涉摩违法。一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综合研判“涉摩”交通违法行为和“涉摩”交通事故发生重点地段、重点时段及发展趋势,制定摩托车整治方案。二是点、线、面管控相结合。突出企业为“点”、主要道路为“线”、乡镇为“面”的道路管控,重点整治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日常整治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重新整合警力,实行弹性工作制,每周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并组成若干专项整治小分队,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违法查纠,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有效消除摩托车道路安全隐患。

(三)抓严后续处理,提升整治效果。坚持对违法摩托车驾驶人进行处罚前教育培训,由民警结合事故案例,讲解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提高摩托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要求路面执勤民警做好对摩托车驾驶人、乘坐人以及围观群众的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多角度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摩托车驾驶人的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涉摩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4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八科  联系电话:0874—3128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