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62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1-11 09:46: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385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宁冬莲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提案》(第62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力推进基层行政审批工作有序衔接。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后出台《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配套改革4个清单和8个制度(试行)》和《关于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通知》,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思路,2018年6月在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曲靖经开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2018年10月在其余6个县(市)与党政机构改革同步推开。2019年底,9个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全部挂牌成立,按照除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和垂直管理部门实施以外的行政许可事项整体划转的原则,平均划转原来由15个部门分别承担的160多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县级“一颗印章管审批”。截至2022年8月底,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累计办件25万余件,无行政诉讼。《曲靖市县域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作为改革典型经验在全省印发学习,切实解决基层行政审批事务上下衔接不够的问题。

二、规范管理行政许可事项。一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依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市政府于2022年9月底前组织编制发布了市、县2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构建形成了市级统筹、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曲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涵盖市、县2个层级(乡级包含在县级清单中),共计364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曲靖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60项,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在曲靖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4项,无依据曲靖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二是动态调整划转事项。各县(市、区)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过程中,对以前在办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对未列入2022年版清单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行业主管部门部署设置过渡期,期满后直接取消或调整为其他类型事项,不再作为许可实施。同时,结合改革后行政审批局运行实际情况,再次对行政审批局划转事项进行了调整,将一些上级要求严、专业性强或需要由乡镇站所就近就便的事项调整回主管部门办理,将少数新设事项划转到行政审批局相对集中实施,并经同级政府常务会审定后公布实施。本轮调整后,9个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平均划转112项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理顺审管联动关系,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全面推行综合窗口改革。在市、县2级政务服务大厅推行“综窗”改革,将过去以部门业务分别设置的多个“专项业务办理窗口”进行整合,无差别或分领域设置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投资项目代办、老年人办事等综合办事窗口,由前台集中受理办件后分发到后台“分类审批”,最后由综合窗口统一出件,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将事项办理环节压缩为受理、审查(决定)、出件3个,申请材料减少30%,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基础上压缩75%,大幅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效率和便利度。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1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六科  联系电话:0874—3117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