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345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1-02 16:35: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政函〔2022〕438号   

 

陶丽萍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能耗双控政策对曲靖经济影响的提案》(第345号),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随着能耗“双控”政策的大力推进,强化和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推进能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越来越成为全社会关注重点。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能耗双控工作,坚持把节能降耗作为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已开展系列工作。

一、高质量推进节能降耗重点工作

(一)严格控制部分“两高”行业产能。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能源“双控”和节能降耗工作,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一是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严把准入关,2021年以来,节能审查转报省级通过33个项目、市级审查通过15个,鼓励支持高附加值低耗能项目。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节能监察配合省级开展5个项目、市级自行组织开展2个项目,制定了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节能监察计划,拟年内完成2个项目节能监察双随机工作。启动2022年节能监察工作,拟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接入端系统建设专项、2021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3个专项节能监察。二是扎实推进能耗“双控”监测预警工作。2021年8月出台《曲靖市2021年节能工作要点》,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压实工作责任。先后5次核实摸底“十四五”拟投产达产重点项目清单,认真做好能耗“双控”分析预警,有针对性地制定调控方案。据市统计局反馈2021年全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7%,超额完成省级下达3.5%的控制目标任务;2022年一季度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7%;2022年二季度单位GDP能耗同比增长4%。三是逐步加强能耗日常监管。自2022年起,建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情况和重点企业用能情况月调度制度,动态监管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8月动态调整后全市列入清单“两高”项目存量67个、在建5个、拟建8个。积极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全市84家重点用能企业接入省级平台,实现在线实时监测能源利用状况,下达2022年曲靖市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任务名单中14家取得联网数据质量合格评价报告完成建设任务。2021年全市30户工业企业全部完成节能诊断,有力挖掘企业节能潜力。四是积极争取节能减碳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争取到2021年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390万元,支持65个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项目。推荐上报曲靖经开区新材料绿色低碳产业园区、宣威市泓潞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锌冶炼电炉尾气处理3000Nm³/h综合利用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等6个项目,争取2022年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支持。五是有序开展违规项目整改。先后3次对“两高”项目进行全面逐一梳理排查,督促各县(市、区)对违法违规用能行为依法给予坚决制止,截至8月23日完成专项能源审计评审459个,出具专项能源审计审查意见459个,其中需进行整改的违规项目数319个,整改方案初审269个,出具整改方案初审意见266个,上报申请评估验收194个,完成整改通过评估验收146个,实施临时备案管理92个。六是积极开展节能宣传。2021年和2022年利用节能宣传周等平台,通过开展节能降耗线上公益宣传、节能座谈交流等活动,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招贴画100余份、宣传笔记本300本、宣传抽纸盒200盒,悬挂横幅15条,发布节能宣传信息150余条、节能减排小妙招56条,强化节能知识普及、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

(二)严格控制粗钢行业产能。一是严格执行禁止新增产能的规定。严格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加强钢铁产能置换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符合安全、环保、能耗、质量、用地、产业政策和产能置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自2013年以来曲靖市未增加钢铁产能。二是严格落实钢铁产量控制政策。根据全省钢铁行业2021年粗钢产量压减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综合考虑曲靖市钢铁行业现状,确定2021年粗钢产量不超过675万吨,全年总量压减42.5743万吨。《曲靖市2021年粗钢产量考核目标责任书》已经市人民政府审核签订并上报省发改委备案,有关钢铁企业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签署责任书报市发改委实行备案管理。据市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2021年全市粗钢累计产量674.35万吨,圆满完成全年粗钢压减任务;2022年1—7月全市粗钢累计产量359.63万吨,低于省级下达曲靖市2022年粗钢产量控制任务696万吨。

(三)组织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03年以来,组织13批次共计153家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在“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上收到实效。积极探索适合曲靖实际的清洁生产审核模式,开展工业园区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为园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目前项目实施方案已报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待上报生态环境部批准后予以实施。曲靖市2015—2020年全市单位GDP能源消费量在0.7317—0.9689吨标准煤/万元,呈逐年下降趋势。《云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对曲靖市下达的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为15%,2016—2020年曲靖市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分别为3.57%、3.07%、3.45%、4.22%、2.18%,到2020年末全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5.45%、完成目标要求,为落实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一)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一是积极申报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资环〔2022〕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已完成全市废钢铁、废铜等主要再生资源情况调查工作,并成功申报曲靖纳入全国60个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之一,正加快启动编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回收网络体系已具雏形。截至2021年底登记备案废旧金属收购经营许可证400个、铅酸蓄电池经营许可证21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回收市场主体1126户,已建成回收分拣中心5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700余个,回收废旧金属40余万吨、废纸20余万吨、废塑料20余万吨、废玻璃10余万吨,交易额达10余亿元。三是废旧物资利用已具专业化。钢铁、有色等生产企业积极发展回收、加工、利用一体化模式,形成了以马龙豪杰、宣威博能、宣威威远、宣威源恒、曲靖托润为主的295万吨/年废钢铁加工能力,以中泰嘉华为主12万吨/年铅锌铝冶炼渣回收利用能力,以富源锦鸿30万吨/年再生铝加工能力,以马龙天创8万吨/年硅渣回收利用能力,以云南驰宏16万吨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加工能力等。

(二)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当前曲靖正深入实施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三年行动计划,坚持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方向,加快构建以“3+6+2”产业为重点的现代产业体系,“三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加快形成。一是新能源电池产业集群。麟铁科技2万吨磷酸铁锂、德方纳米10.5万吨磷酸铁锂等建成项目实现稳定达产;德方纳米8000吨碳纳米管导电液项目产能释放率30%;德枋亿纬11万吨磷酸铁锂、飞墨科技50吨单壁碳纳米管项目基本建成,正在安装调试设备;华祥科技一期5000吨电池环保循环利用项目已建成,正加快申请取得回收资质证,二期2万吨电池环保循环利用项目完成工程量的68%;中科电气一期5万吨负极材料、德方纳米2万吨补锂剂项目一期、德方纳米33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湖南邦盛30万吨磷酸铁锂、鸿泰博5万吨磷酸铁锂等项目正加快开展前期工作。2022年1—7月实现产值73.68亿元,同比增长421.54%;实现增加值17.56亿元,同比增长329.25%。二是绿色硅光伏产业集群。阳光一期2GW、晶澳一期3GW、隆基一期10GW硅棒及切片项目实现达产;阳光二期5GW、晶澳二期20GW硅棒及切片项目产能释放率达80%以上;阳光三期20GW硅棒及10GW切片、晶澳三期10GW电池片及5GW组件、信义集团多晶硅及光伏玻璃等项目正加快开展前期工作。2022年1—7月实现产值117.93亿元,同比增长377.13%;实现增加值28.1亿元,同比增长292.7%。三是绿色铝精深加工产业集群。索通云铝二期30万吨阳极炭素项目已完工;程霖1200万件摩轮制动圈项目已建成投产,400万件高端铝锅项目正在安装设备;中泰嘉华12万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设备安装85%;格威二期50万套摩托车发动机壳体、鑫辉汽车摩托车密封圈项目正在开展场地平整;速可众50万件汽车摩托车轻量化铝车身和1万吨汽车摩托车铸造产品项目正在办理前期审批手续。2022年1—7月份实现产值144.2亿元,同比增长42.5%;实现增加值22.78亿元,同比增长26.11%。

(三)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曲靖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正加快推进,目前以曲靖经开区、马龙工业园区等为代表的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成效初显,光伏、风电等绿色能源支撑不断强化,固废废气综合利用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资源集中供给能力不断提高。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园区循环化改造的工作要求,2022年6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通知》,统筹制定全市“十四五”期间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的园区清单,全市7个园区计划将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循环化改造。同时各园区正加快推进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下步待上报省级进行专家评审,并按照方案加快推进实施。

三、加快推进重点企业节能降碳工作

(一)开展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核算。组织生态环境部门管理人员和全市7家发电企业参加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培训,对发电行业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有关工作进行学习。2019年以来,每年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上一年度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核算工作,每个企业最终核查结果由具有管理权限人员可在专网查询。2022年,全市含发电企业在内,共有43个企业纳入全国温室气体排放重点报告单位。由于碳排放交易配额由省生态环境厅直接分配给企业且未公开,因此市(县)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没有分配权限。

(二)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2021年末,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大纲)》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全市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煤炭等6个重点行业共37家企业制定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审查。

(三)认真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业务培训。2021年以来先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使用操作、能耗双控工作能力提升、能耗双控工作政策解读、节能审查违规项目处置政策解读、能源统计业务培训等专题培训8次培训1172余人,强化节能管理水平和知识宣贯。

四、加快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

(一)加快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曲靖市编制《曲靖市煤炭工业发展总体规划(2020—2025年)》,明确煤炭产业发展路径和方向。出台《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六条措施》,坚定不移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2020年3月以来,直接关闭退出煤矿64个,煤矿数量由220个减少为113个,30万吨/年以下煤矿全面淘汰退出,全市煤炭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二)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以国家、省新能源开发利用政策为导向,加快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落地建设。推进394万千瓦的10个新增风电基地项目(16个片区)取得核准批复14个、待核准1个、开展前期工作1个,已核准项目中取得水保批复5个、环评批复4个、林地手续1个、实现部分开工10个,完成1万千瓦装机并网发电;29.5万千瓦的3个金沙江下游“风光水储”基地项目开工建设1个、开展前期2个;30万千瓦的3个“保供给促投资”光伏项目已全部实现开工建设;39.7万千瓦的3个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已上报实施方案并确定项目业主启动建设,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规模不断提高。

(三)全力推进重点火电厂节能降碳改造。全力推进滇东雨汪电厂、宣威电厂节能降碳改造,不断提高燃煤效率和清洁化利用水平,实现机组发电煤耗平均下降0.21克/千瓦时;持续推进滇东电厂4号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力争9月底前全部完成。

五、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

(一)加强交通领域低碳发展规划引领。2021年印发《曲靖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把“促进全市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作为规划内容之一,从“制定实施绿美曲靖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绿色运输系统、深入开展绿色出行行动、加强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五个方面深入推进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力争到2025年末,通过优化运输结构、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实现公路运输新能源车辆使用占比达30%以上,交通运输CO2排放强度下降率达8%,逐步形成高效、绿色、集约的交通运输体系。

(二)全面推进绿色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依托《曲靖市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推广节能环保汽车、新能源汽车、天然气清洁能源汽车,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供绿色出行方式。截至2021年底,全市拥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691辆,同比增长19.14%;全市拥有混合动力出租运营车149辆、纯电动出租运营车30辆、天然气出租运营车2辆,清洁能源车辆占比持续提升;全市拥有电力推进新能源船舶11艘,占全市船舶保有量的比例为4%。目前,中心城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达70%,大容量、低能耗的绿色公交车辆占主导地位,实现了公交领域低碳发展。

(三)有序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充电桩建设。按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进一步推进绿色出行“续航工程”有关工作文件的通知》(云交公路便〔2021〕163号)要求,深入推进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工作,加快在重点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交通运输服务场站建设汽车充电桩、充电站。目前,共在三清高速、东过境高速、麒师高速、罗八高速、曲嵩高速、宣杨高速等6条高速公路曲靖境内的15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199个充电桩(枪),为人民群众较长距离绿色出行提供了便利。

六、深入有序开展建筑节能监管工作

(一)建筑节能监管工作有序开展。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建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政策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在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阶段,按照《云南省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的要求,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确保新建民用建筑设计阶段100%达到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加强施工阶段监管和稽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切实提高节能标准执行率。严格落实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对达不到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筑,建设单位不得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二)大力推广绿色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绿色建筑推广政策。凡是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以及单位建筑面积超2万平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将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纳入施工图审查及竣工验收中。2019年8月,出台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19〕77号),2019年9月制定印发了《曲靖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计划》,明确规定,曲靖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研究制定鼓励各类建筑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政策措施、鼓励政府投资建设的国家机关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率先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逐年增加,2018年城镇新增建筑面积304.84万㎡,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21.48万㎡,占比40%;2019年城镇新增建筑面积238.44万㎡,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9.34万㎡,占比45.8%,2020年城镇新增建筑面积242.82万㎡,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22.93万㎡,占比50.63%,2021年城镇新增建筑面积542.9万㎡,新增绿色建筑面积321.27万㎡,占比59.18%。

(三)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按照《云南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指南》要求,积极推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作为节能改造重点。同时,结合云南省和曲靖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将节能改造内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步进行。推动涉及到的老旧小区适时开展水、电、气、太阳能设施及屋面隔热保温等综合措施的节能改造。2021年11月共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8.38万㎡,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6万㎡。

(四)加大推广应用绿色建材的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建科〔2017〕53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本地有条件的建材生产企业申报绿色建材评价标识,鼓励各类建筑使用绿色建材,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绿色建筑等要优先选用绿色建材。云南建投曲靖建材有限公司、曲靖志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2家企业成为曲靖市首批获得三星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证书的商品混凝土企业。 

(五)积极稳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2018年7月16日出台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18〕89号),对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进行认真的部署安排,稳妥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的发展。截至2021年11月,新开工钢结构建筑面积在新开工建筑总面积中占比13.67%,装配式建造建筑占比保持稳步提高的态势。

下步,市级有关部门将持续关注并开展能耗“双控”和绿色低碳发展工作。一是继续严格开展能源“双控”和节能降耗工作,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二是持续深入推进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构建,紧盯“3+6+2”重点产业支撑项目,加快延链补链强链,加快建设世界光伏之都、全国新能源电池重要基地。三是持续推进清洁高效能源体系构建,不断提高风力、太阳能发电装机比例,扩大清洁能源使用率。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联系电话:0874—3125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