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48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0-31 16:18: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619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柴梅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曲靖中心城区城中村市政建设完善改造的提案》(第248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配套制度。为加快推进曲靖中心城区城中村市政建设,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21〕52号),以“城市空间布局更加优化、综合功能更加完善、人居环境更加优美、风貌特色更加突出”为目标,提出开展城市更新的十六项重点任务及措施标准,指导全市开展城市更新工作。其中,明确了实施城中村改造的重点任务,将城中村纳入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体系,按照统一规划、连片改造的原则,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努力提高改造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改善居住条件和就业环境,加快融入城市建设步伐,让居民共享现代城市文明。出台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中心城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曲政办发〔2021〕13 号),明确了曲靖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对需拆除的城中村执行统一的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政策,不再预留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不再划地自建安置房。对不宜拆除的城中村,由街道、社区牵头对城中村内的车行道、排水设施、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改造维护。

(二)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对辖区内拟改造的城中村进行调查摸底,制定相应的改造方案,明确城中村的改造内容,主要对管线、道路、供排水管网、燃气等方面进行改造,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经排查,曲靖中心城区城中村占地19445亩,2022年—2024年全市拟改造27个城中村,其中,曲靖中心城区2022年实施改造6个城中村2204户,目前已开工改造1518户。

(三)开展专项治理。结合曲靖市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城市更新三年计划(2022—2024年)》要求,对城中村存在的绿化闲置地带、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垃圾清运不及时、管网破损、市政设施损坏等现象进行整治。针对绿化闲置地带问题,做好增绿补绿工作,利用闲置空间建设小游园、小绿地,争取在2023年12月底完成城中村小游园、小绿地建设。针对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垃圾清运不及时的问题,通过宣传教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常态巡查等多种措施,开展拆临拆违专项整治,力争2023年6月底完成“两违”建筑存量拆除的30%,在2022年12月底完成车辆规范停放、垃圾及时清运等工作。针对管网破损、市政设施损坏的问题,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要求,督促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压实工作责任,以创促改、以创促管,形成常态化的建管养工作机制。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将拟改造的城中村申报棚户区改造项目,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支持,专项用于城中村改造;二是对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设施配套不齐全、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城中村进行改造;三是坚持改造和拆除相结合,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整用地结构,灵活运用改(扩、翻)建、拆除新建和货币化安置的方式,统筹考虑群众意愿、规划布局、安全隐患等因素,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改善城中村居住环境,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城市功能,提升人居环境。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七科  联系电话:0874—312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