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38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0-31 10:08: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526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余红波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社区医疗功能的提案》(第138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稳步实施基本公卫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作为基本公卫的主要服务群体,享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体检、健康指导、填写健康体检表等服务。 2021年开始,全市统一使用医博士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和家庭医生签约管理系统,截至2022年5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共计管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599.3万条,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档案71.2万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为老年人体检,将体检数据存储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依据系统数据对老年人提供健康风险提示,建立长效的沟通和联系,预防与治疗相结合。

(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曲靖市不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等级评审工作。整合资金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投入,结合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截至目前,曲靖市达到国家推荐10家;云南甲级69家;达国家基本标准121家;社区医院达标12家;基层慢性病管理中心127家,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47家。通过基层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参照标准和指南,进行全面“体检”,配齐设施设备、健全科室设置、完善规章制度、优化就医环境、规范执业行为,进一步提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和住院诊疗综合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预防保健、康复等方面得到提升。

(三)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曲靖市严格按照养老机构评定有关规范,加强养老机构日常管理和服务管理,加强养老机构人防物防技防,严防机构内老年发生意外伤害。严格落实服务对象入院评估和定期评估,全面掌握在院服务对象自理能力、服务需求、饮食和药物要求,精准实施护理。养老机构与当地医疗卫生部门联合开展疫情防控和冬春季流行病防控宣传,加强老年人健身,提高抗病能力。高度重视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采取职业技能提升、院内培训、学习交流扎实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培训。2020至2022年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至2022年8月底,全市完成养老护理员培训4695人次。现运营养老机构和在院的老人和工作人员全部购买保险,进一步降低机构内老年人和运营单位风险。

(四)优化医养结合发展环境。自曲靖确定为国家医养结合试点以来,曲靖市根据全市老年人口实际情况(曲靖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860402人,占总人口比例为14.92%,65岁以上老年人625892人,占总人口比例为10.86%。全市86万老年人中,约有49万患有慢性病、13万失能和部分失能、3万完全失能),积极完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医院、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干疗院、护理院和中医医院开展养老服务,鼓励医疗机构有资质的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设立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鼓励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等医疗机构。全面落实简化行政审批、放宽机构准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实行医保同等对待等政策措施,有力推动民营医养结合机构加快发展。医养结合试点以来,全市新增医养结合机构7家,新增健康养老床位1438张;新增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康复医院1家、老年病医院1家、护理院1家。全市积极推进医疗与养老机构双向协作,促进医养结合工作有机衔接,在全市建立村(社区)居家医养融合新模式。全市基层医疗机构护理型床位达3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医养结合发展力度,建立健全医养结合发展投入机制,争取财政特别是中央、省级财政对医养结合发展的项目支持。进一步完善医保有关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与医保政策有效衔接。重点完善医保报销制度,切实解决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保结算、老年人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等问题。积极开展“两室联建、医养融合”,实现农村医疗、养老资源的充分融合,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  联系电话:3121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