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曲靖中心城市给排水及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2-08-30 09:13: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30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曲靖中心城市给排水及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曲政办发〔2022〕73号)(以下简称《计划》),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中心城市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经过实地调研、现场踏勘,多次召集专家论证比选,多轮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及曲靖经开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牵头编制了《计划》文稿。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计划》。

二、主要内容

该计划由“总体要求、建设任务、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保障措施”4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3个方面。总体目标为:力争到2024年,全面消除中心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全面提升中心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及尾水排放标准,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消除易淹易涝片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95%、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第二部分,建设任务。计划在中心城市实施给水、排水、排水防涝三大工程项目109个,计划投资114.26亿元,其中,给水工程11个、计划投资33.94亿元,排水工程70个、计划投资61.15亿元,排水防涝工程28个,计划投资19.17亿元。

第三部分,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中心城市供排水设施统筹管理和资源要素统筹配置,明确市、区供排水设施权责;根据供排水企业生产成本、物价指数和居民承受能力,建立健全动态价格调节机制;通过严格规范特许经营准入门槛、日常考核评估、明确退出机制、实施临时接管等措施加强供排水特许经营管理;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保障城市供水和水生态环境安全。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前期工作、做好要素保障,强化监督检查,注重跟踪问效”4个方面明确工作要求。

 原文链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中心城市给排水及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