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04 10:27: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办发〔2022〕1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发〔2022〕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及意义

2021年以来,我国先后发生多起非洲猪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外疫传入风险不断增加,动物疫情防控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总目标,实现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达到应免畜禽的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5%以上,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狂犬病实施全面免疫,全市猪、牛、羊、禽疫病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1.5%、2%、6%以内,特制订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有八项重点工作。

(一)认真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积极推进“先打后补”工作。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对中、小散户统一开展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猪瘟、牛结节性皮肤病、鸡新城疫等重点动物疫病的免疫。春季集中免疫要求2022年3月20日前结束,秋季集中免疫2022年9月20日前结束。

(二)扎实做好动物疫情风险预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和科学评估疫情发展态势。认真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及时上报疫情监测排查结果和风险评估报告。

(三)持续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规范疑似疫情和监测阳性处置程序,严肃查处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生猪、违规调运、不主动报告疫情、不配合疫情处置、私自处置偷卖病死猪造成疫情传播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舆论引导。

(四)抓好重点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加强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工作。继续推进布病、奶牛结核病“两病”净化。确保持证犬的免疫密度达100%。

(五)严格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加大基层站点规范化建设力度;全面推行动物运载车辆备案登记、清洗消毒和运销台账制度;严格执行指定道口检查站检查、消毒制度;建立覆盖养殖、运输、屠宰、诊疗等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网络;加大动物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强化行刑衔接。

(六)严格落实分区防控制度,积极推进无疫小区建设。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2022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开展1个动物疫病净化或无疫小区创建工作。

(七)积极有效应对突发疫情。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及培训,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有效做好防控工作。

(八)继续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和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工作。探索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新模式,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兽医公益性服务机制,切实转变动物防疫工作方。力争到2022年底前,90%的乡(镇)开展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并开展示范创建,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1个示范合作组织。

三、保障措施

为确保《通知》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实落地见成效,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问效等保障措施。要求各级各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密切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确保动物防疫工作经费投入,及时拨付中央、省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及时兑付有关工作补贴和村防疫员的报酬,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并纳入市级综合考核计分,确保防控措施落细落小、取得实效。

原文链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