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9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0-21 15:35: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265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刘忠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曲靖老城保护与发展的建议》(第39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建议办理工作顺利推进,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和麒麟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筹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同时,按照“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限”的工作要求,在广泛征求市人大科教文卫委、城环资委以及有关代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并印发实施。

(二)深入调查研究。2022年以来,市人民政府多次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麒麟区人民政府实地调研西门街、南门街片区,对人口、用地、道路交通、建筑、历史资源、功能业态等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并组织寥廓街道文昌社区、天池社区工作人员,采取入户走访的方式,对老城片区355户居民群众进行问卷调查,支持西门街片区改造的291人、占81.97%,同意将西门街片区纳入老城保护范围的335人、占94.37%。在反复论证、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麒麟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对老城保护范围划定方案进行专题研究。

(三)科学编制规划。2022年5月,市人民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麒麟区人民政府共同开展片区补充调研工作,完成了西门街现状调研报告和西门街保护更新策略研究报告,组织开展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筑风貌管控导则编制,形成了规划初步方案并进行了第一轮研究和讨论。2022年8月,市人民政府再次组织对西门街片区改造进行现场调研,初步确定了保护和改造思路,并全面开展相关规划编制和项目谋划策划等各项工作。

(四)制定保护与发展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曲靖老城的保护、管理、建设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充分调研并多次征求麒麟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2022年10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曲靖老城保护与发展实施方案》。

(五)科学开展保护修复。2017年以来,各级投入974万元新建曲靖老城民俗文化展览馆、曲靖地方党史展览馆、清廉文化教育基地,修复赵樾故居老院落、陈家大院等名人故居、旧居,搭建0874青年文创园,打造老城区投资新业态;投入390余万元,清理老城片区空中“蜘蛛网”,实施老旧房屋线路改造,拆除清理占道经营摊点,硬化老城片区街巷道路,拆违建新拆除危房2900余平方米,建成可容纳110个车位的停车场,修复破损沟盖板90余块,新建改建10余座城市公厕,新增洗手台5个,增设消防栓15个、微型智能消防站6组,铺设消防管3500余米;实施亮化绿化美化工程,在糖行街、芭蕉巷彩绘墙面400余平方米,增绿补绿700余平方米,拆墙透绿200余米,灯光美化亮化1000余米。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完善规划体系。将保护内容和要求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规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筑风貌管控导则,编制西门街概念规划及产业策划方案,编制建筑风貌、民居改造、业态功能控制等导则,结合老城实际制定更新改造规划技术标准。

(二)积极申报历史文化街区。督促市直有关部门和麒麟区人民政府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认真研究申报条件、程序等内容,积极做好云南省历史文化街区申报工作。

(三)压实各方责任。认真落实《曲靖老城保护与发展实施方案》,督促市直有关部门和麒麟区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明确的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加快推进曲靖老城保护与发展工作。

(四)配套激励政策。强调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思路,制定老城保护更新配套政策,以资金激励、指标激励、权限激励等多种方式,激励片区居民自发更新改造,有效促进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七科  联系电话:0874—312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