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4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0-11 16:19: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239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张飞、刘强、董艾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煤矿用地保障力度助推煤炭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34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背景情况

多年来,富源县办理了国有土地手续的煤矿仅有大则勒煤矿(3.3153公顷)、滇东煤电白龙山煤矿一期(63.9011公顷)、国投吉克煤矿项目(7.2024公顷)、正基煤矿(5.5公顷)、雨汪煤矿(37.9655公顷)等,其余煤矿项目多年来均未申办用地审批,采用临时用地方式保障用地。临时用地受有效期限制,特别是2021年临时用地新政出台后,明确煤矿用地不允许办理临时用地。经统计,富源县单独保留和整合重组煤矿61座(其中中央和省属煤矿17座,地方煤矿47座),总用地需求为10762.06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需8845.4655亩。其中地方煤矿47座总用地需求为9241.20亩。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每年均向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征集了近期用地报批需求,并按照“一书一会一函”制度,向行业主管部门发放单独选址、城镇批次等类型用地报批流程和资料清单。2021年以前未收到过富源县能源局转交的煤矿类用地需求。2022年初收集的用地需求中,涉及煤矿共计17个,拟用地规模2211.291亩,目前已经开展前期工作。

二、“三区三线”划定中对富源县煤矿用地的保障情况

在本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中,我们充分考虑矿权发展用地的需求,在保障永久基本农田划足划优的情况下,预留一部分的煤矿工业用地,预留区域不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对于新立煤矿、金属矿,在三线划定的过程用预留了工业广场发展空间,在保障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足划优的情况下,新立煤矿工业广场选址也尽量不占或少占稳定耕地。经统计,煤矿工业广场稳定耕地未划入80.4941公顷。

三、煤矿用地报批方式及相关规定

按照2022年8月2日出台的《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在“简化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部分明确:具备直接出让采矿权条件、能够明确具体用地范围的采矿用地,露天煤矿接续用地均采用单独选址方式进行报批,且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直接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为此,各位代表提出的“工矿选址的特殊性无法纳入成片开发方案”的问题已经不存在。

根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土地农用地转用及征收的审批权只有国务院和省政府,其中,国务院批准:(1)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2)征收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3)征收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另外,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省人民政府批准:需一次性转用或征收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面积小于35公顷,征收其他土地面积小于70公顷的,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报批的资料和程序进行了规范的要求,大部分的煤矿用地属于国土空间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选址建设的项目用地,用地报批资料有:耕地占补平衡挂钩信息确认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初步设计或审核备案文件、勘测定界资料、现场踏勘报告、土地报批前期有关程序的结论性意见、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意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批复或备案证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和工作承诺书、用地规模合理性说明或节地评价报告(含专家评审意见)、林地审核意见、社保意见、省级林草部门出具同意占用自然保护区(涉及占用的)、市县人民政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承诺书(过渡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在用地报批费用方面,国家规费仅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麒麟区28元每平方米,其他县14元每平方米),用地报批涉及其他的还有有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耕地占补费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勘测定界中介费用等。

四、用地指标落实途径

(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本轮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目前尚未正式下达,过渡期采取承诺的方式进行报批。富源县煤矿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我们会全力支持,如果市县两级的指标无法保障,我们会积极申请省级人民政府追加,同时专题报告省自然资源厅,恳请省级帮助指导解决。同时,我们会建议富源县自然资源局争取用增加挂钩的方式保障一部分。

(二)年度计划指标。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2021年土地利用计划配置规则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80号)的要求,国家重大项目(交通、能源、水利、军事设施等)在国家批准用地时进行配置计划,未纳入国家重大项目的,实行配置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的机制,省厅已不再下达计划指标,也不存在指标单列情况。

(三)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多年来,为保障曲靖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各类重大项目用地报批,曲靖市向省级借用补充耕地数量指标7701.7亩,水田规模指标8195.23亩,借用粮食产能指标402.01万公斤。截至目前,已归还水田规模指标3030.47亩,仍下欠耕地数量指标7701.7亩、水田规模指标5164.76亩、粮食产能指标402.01万公斤。按省厅要求,曲靖市应于4月30日、10月30日前分2批全部归还。由于今年已经竣工的补充耕地正在种植或没有全部完成农作物种植,未能报备入库,导致4月30日前未能如期归还下欠指标。经省厅与市委、市政府2020年第2次联席会议决定,同意第一批归还时间延期到6月30日前;第二批按时在10月31日前足额归还。目前,市级归还省级占补平衡指标的压力非常大,已经严重影响了全市重大项目的报批,如果富源县域内难以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按照市场交易足额筹集资金,申请在省域内州(市)间调剂购买指标。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1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联系电话:0874—3125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