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六届一次会议第150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9-30 16:57: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149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潘利华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建议》,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认真落实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政策要求。曲靖市高度重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科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妥善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人员配置问题,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入学需求、寄宿需求、营养需求和交通需求。

二、加大农村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我市先后实施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全面改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厕所革命等一系列重大工程。曲靖市多方争取、筹集建设资金,着力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建设,共为全市115所乡镇寄宿制学校,累计投入3.92亿元,为873所乡村小规模学校,累计投入0.7亿元,用于建设教学楼、综合楼、食堂、宿舍、运动场地、厕所、大门围墙、值班室、购置教学仪器设备等;争取2021—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控制额度13.73亿元,并分配至县,由各县统筹安排,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短板,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和学校食堂建设,实现农村学校兜底保障,确保“十四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生活等基本办学条件以及校园安全设施等需求不留缺口,办学条件全部达标,确保所规划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达到评估验收标准。

截至2021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人数已经达到37.91万人,其中:农村小学寄宿生达146030人,寄宿率为28%,农村初中寄宿生达269603人,寄宿率达86%。

三、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补助力度。曲靖市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推动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提高乡镇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水平,在按650元/生·年、850元/生·年标准分别对小学、初中学校补助生均公用经费的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200元/生·年增加公用经费补助,通过师资统筹、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为乡镇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为留守儿童提供情感关怀。

四、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各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校园,保障留守儿童安全健康成长。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从安全管理职责、校内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安全事故处理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严格落实寄宿制学校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

五、加大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在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同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资助力度,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1/2以上的村义务教育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小学1000元/年·生,初中1250元/年·生),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膳食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联系电话:3121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