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市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7-07 17:12:00   索引号:    文号:曲发改地区〔2022〕68号   来源: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曲靖市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曲建请字〔2022〕70号)收悉。根据《南盘江综合治理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4月20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题会议纪要第23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曲靖市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22年6月报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查并出具了选址意见,认为选址不涉及基本农田、各类保护地及生态红线,选址符合规划要求;不涉及河流水域及堤岸线占用,符合防洪标准及有关技术要求。2022年6月27日市发展改革委委托曲靖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了审核,修改后的文本经专家审定基本达到了本阶段规程、规范的深度,提出的建设规模、内容基本符合实际。现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曲靖市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曲投审发〔2022〕33号),原则同意曲靖市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方案(项目代码2207-530300-04-01-174668),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南盘江是珠江主源,是曲靖人民的“母亲河”,随着麒沾马一体化快速推进、曲靖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南盘江中心城区段水环境污染负荷居高不下,水质属《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准V类,现状两江口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量8.0万t/d,2021 年平均日处理量7.8万t/d,部分日进水污水量已经超过8.0万t/d,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和出水稳定造成很大的影响,处理能力不能满足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留下很大的环境安全隐患。加快曲靖市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珠江流域综合治理、保护南盘江生态环境的具体行动,对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竞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曲靖市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

三、主管单位: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实施单位:曲靖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五、项目地点:曲靖市两江口污水处理厂原厂址东侧预留用地

六、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对现状污水处理厂8万m³/d提标改造、扩建污水处理厂5万m³/d及配套污水收集主干管23.3km。主要建设内容: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物反应池、二沉池、中提泵房、加磁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渠、MBBR反应池、污泥浓缩池、预处理车间、加药间及鼓风机房等构建筑物,设备购置及安装等。

处理工艺:主体处理采用“预处理+AAO+二沉池+中提泵房+加磁高效沉淀+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渠道”工艺;污泥处理采用“微波调理+板框压滤”深度脱水工艺,含水率处理至≤40,外运焚烧处理。

出水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CODCr、BOD5、氨氮、总磷等主要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要求、总氮满足10mg/L以下,其余指标满足《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198—2002)要求。

七、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66085.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54006.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007.58万元,预备费4801.12万元,利息1270.38万元(详见附件1)。

资金筹措:企业自筹为主,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银行贷款及社会资本多渠道筹措解决。

八、建设工期

2022年9月开工建设—2023年9月完工投入运营,工期12个月。

九、工程招投标

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详见附件2)。

十、其他

(一)请进一步细化节能分析内容,优化设计方案,确保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尽快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报市住建局商市发改委审批。

(二) 项目要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施工,施工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项目建设期间应加强管理,不得以施工方垫资工程建设,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护好施工运行安全。

(三)项目业主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项目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投资概算不得突破可研投资估算,突破部分由地方自筹解决。做好项目维稳和社会风险评估,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四)项目业主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项目有关规划、土地、林地、环评、能评、稳评、安全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五)项目批复后,项目业主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定期报送项目建设信息。项目开工前,每季度末次月10日前报送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每月10日前报送截至上月末的建设进度信息;项目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竣工验收信息。

(六)项目业主应当对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项目有重大变化,需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变更。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