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
《曲靖市水务局关于审批曲靖市黑滩河水库工程受退水区水污染防治规划(2018—2035年)的请示》(曲水请〔2022〕3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曲靖市黑滩河水库工程受退水区水污染防治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受退水区水污染防治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受退水区水污染防治规划》所列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及
项目,已列入沾益区有关规划的,沾益区人民政府为实施责任主体;新规划提出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市水务局为实施责任主体。
三、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等部门要加强工作支持和指导协调,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