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11号

发布时间:2021-12-23 16:32:54   索引号:    文号:    来源:市审计局   

曲靖日报社2020年预算执行

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等

 

2021年第11号

(二0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公告)

 

 

    

 

  1. 曲靖日报社2020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3.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20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曲陆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6. 曲靖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曲靖日报社2020年预算执行

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21年4月对曲靖日报社2020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日报社是中共曲靖市委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新闻部、广告部、印务发行中心等14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宣传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和重大决策,及时传递重要信息,负责《曲靖日报》《曲靖日报珠江源晚刊》《曲靖日报手机报》、曲靖新闻网、掌上曲靖客户端的编辑、发布和发行等工作。核定人员编制67人,2020年末实有人员65人。

2020年,决算报表反映部门总收入1964.06万元,总支出2040.4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6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5.3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曲靖日报社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2020年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但还存在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报销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20年,曲靖日报社接待费支出26109元,其中,无公函接待支出7494元,在接待费中列支运输费1400元,接待费报销中均无接待审批单及接待清单。

(二)2020年,曲靖日报社差旅费支出62570元,差旅费报销中均无出差审批单。

(三)2020年,曲靖日报社在会议费中列支协会会费24000元,其中,云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会费3000元、中国报业协会会费6000元、云南省报业协会会费150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责成曲靖日报社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费用报销流程和审核,规范处理会计事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市关于津贴补贴的各项规定,规范津贴补贴发放行为;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准确把握党员教育活动经费支出范围,规范党员教育活动经费的支出控制和会计核算。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日报社已认真研究,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费用报销流程和审核,规范处理会计事项,积极采纳审计建议。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4月,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区建投集团)202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经开区建投集团下设的6个全资子公司,2个控股公司,4个三级子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反映:2020年末,资产合计1354974.28万元,负债合计603318.44万元,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751655.84万元。2020年度收入合计50434.47万元,成本支出合计41537.85万元,本年利润总额8896.62万元,减所得税费用310.75万元,年末综合收益总额8585.87万元(少数股东损益-39.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25.2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经开区建投集团及所属公司在实际经营亏损情况下, 发放2019年度责任奖及2019年4季度至2020年3季度绩效奖。

(二) 公司收益不实。

(三) 违规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接待费用16602.5元、重复列支公务接待费3580元。

(四)经开区建投集团注册成立5户二级、三级子公司未上报经开区管委会、国资局审批。

(五) 公用公司收取的排污费未缴入财政1532739.42元,坐支非税收入3182059.01元。

(六)公共租赁住房出租、销售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应缴未缴公租房出租出售收入155987345.74元。

(七)违规向非公共租赁住房销售对象出售保障性住房191套。

(八)应收未收公租房及配套设施租金2304813.17元。

(九)保投公司违规收取保障房配套费496800元。

(十)土投公司收入挂往来6252994.1元。

(十一)经开区建投集团与经开区财政、公司相互间往来挂账资金不相符。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经开区建投集团及所属公司在实际经营亏损的情况下,发放2019年度责任奖及2019年4季度至2020年3季度绩效奖的问题,责成经开区建投集团认真对照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认真研究绩效考核分配方案,报经开区管委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对公司收益不实的问题,责成经开区管委会督促经开区建投集团、经开区财政局认真核实,真实反映公司收益;对违规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接待费用及重复列支公务接待费的问题,责成经开区建投集团督促土投公司和保投公司自行整改,并作相关账务调整;对经开区建投集团注册成立5户二级、三级子公司未上报经开区管委会、国资局审批的问题,责成经开区建投集团自行纠正;对公用公司收取的排污费未缴入财政及坐支非税收入的问题,责成公用公司将应缴未缴的排污费收入缴入经开区财政,今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对公共租赁住房出租、销售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应缴未缴公租房出租出售收入的问题,责成保投公司将应缴未缴公租房出租出售收入缴入经开区财政,今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对违规向非公共租赁住房销售对象出售保障性住房191套的问题,责成经开区建投集团督促保投公司自行纠正;对应收未收公租房及配套设施租金的问题,责成保投公司及时收回应收未收公租房及配套设施租金上缴经开区财政,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对保投公司违规收取保障房配套费的问题,责成保投公司对违规收取保障房配套费按规定进行清退,清退结果书面报曲靖市审计局;对土投公司收入挂往来的问题,责成土投公司自行整改,作相关账务调整;对经开区建投集团与经开区财政、公司相互间往来挂账资金不相符的问题,责成经开区建投集团自行整改,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并作相关账务调整。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严肃财经法纪。三是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四是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经开区建投集团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上述11个方面的问题有7个已按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了整改,还有4个问题正在整改中:经开区建投集团及所属公司在实际经营亏损的情况下,发放2019年度责任奖及2019年4季度至2020年3季度绩效奖的问题,经开区建投集团已向经开区国资局上报建投集团薪酬管理制度,待国资局审核批复后执行;公司收益不实的问题,建投集团与经开区财政局正在开展核实工作;保投公司应缴未缴公租房出租出售收入的问题,已缴经开区财政12922.88万元,未缴2675.85万元;保投公司向非公共租赁住房销售对象出售保障性住房191套的问题,已收回2套,其余189套公租房正在与施工单位协商处理。

提出的审计建议开发区建投集团全部采纳。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

大队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5月6日至5月31日,对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以下简称江召交巡警大队)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江召交巡警大队是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属的一个二级独立核算单位,主要负责罗平长底乡至陆良召夸镇的交通秩序,经费来源为财政通过市交警支队转拨,年终决算由市交警支队汇总编报。内设八个中队,截至2020年底,实有在职民警27人,辅警59人,车辆11辆。

江召交巡警大队2020年收入合计1418.9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合计1418.99万元,本年结余0万元,年初结余0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江召交巡警大队基本能够按照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及有关财经法规进行会计管理和核算,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但还存在违规发放执勤岗位津贴、存量资金挂账其他应付款、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发放执勤岗位津贴12350元。

(二)存量资金挂其他应付款295877.98元。

(三)应缴未缴非税收入30000元。

(四)往来款长期挂账。

(五)执行一类津贴人数超过规定。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违规发放执勤岗位津贴问题,由江召交巡警大队自行整改;对存量资金挂其他应付款的问题,要求将资金专项用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及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工作支出;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的问题,责成江召交巡警大队上缴财政;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责成江召交巡警大队及时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对已形成坏账的,报主管部门核销;对执行一类津贴人数超过规定,责成江召交巡警大队自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曲靖市审计局。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进一步贯彻落实执勤岗位津贴各项规定;加强结余资金和非税收入管理。及时清理往来账,盘活存量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违规发放执勤岗位津贴和执行一类津贴人数超过规定问题,江召交巡警大队严格按有关规定填报执勤岗位津贴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核上报,严格按相关规定发放执勤津贴;对存量资金挂其他应付款的问题,严格按要求使用资金;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的问题,已上缴市级财政;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认真组织清理。审计建议全部采纳。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曲陆高速公路交巡警

大队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5月21日至6月8日,曲靖市审计局对对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曲陆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以下简称曲陆交巡警大队)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陆交巡警大队是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属的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内设8个中队。2020年末实有在职民警30人,辅警48人,临时工5人,车辆11辆。

2020年财务报表反映,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8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751.12万元,项目支出拨款533.19万元;支出合计120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12万元,项目支出454.1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06.46万元,年末累计结转结余285.4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曲陆交巡警大队基本能够按照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管理和核算,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但还存在存量资金未上缴财政、无公函接待、违规发放执勤岗位津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存量资金2064626.64元未清理上缴财政。

(二)无公函接待支出10560元。

(三)违规发放民警执勤岗位津贴36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2064626.64元的问题,责成曲陆交巡警大队自行整改,尽快启动项目建设,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无公函接待支出及违规发放民警执勤岗位津贴的问题,责成曲陆交巡警大队自行整改,今后杜绝此问题的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加强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发挥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2017〕10号)的规定发放执勤津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陆交巡警大队高度重视,积极抓好整改。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2064626.64元的问题,按市发改委关于曲陆交巡警大队二、三、四中队营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曲发改投资〔2021〕36号),抓紧完善手续和启动项目建设,将该笔资金用于中队营房建设;现已完成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图文审查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等工作,支付了部分款项。对无公函接待的问题,严控接待范围和标准,杜绝无公函接待等行为。对违规发放民警执勤津贴的问题,严格审核,严格按相关规定发放执勤津贴。审计建议全部采纳。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度预算执行

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3日至3月28日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交易中心是隶属于曲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法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秩序,对交易各方进行场内管理,办理相关交易业务,发布交易信息,提供交易咨询服务等。2020年末,市交易中心内设8个科室,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核定人员编制40人、车辆编制2辆,截至2020年底,实有在职人员38人、车辆2辆。

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度部门总收入1204.07万元,总支出1204.0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36.7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36.7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交易中心基本能够按照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及有关财经法规进行会计管理和核算,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还存在应缴未缴存量资金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应缴未缴存量资金336.75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市交易中心应缴未缴存量资金336.75万元收缴省级财政。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制度;加强结余资金和非税收入管理;及时清理往来账,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对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交易中心已于2021年6月28日将存量资金336.75万元上缴省级财政。审计建议全部采纳。

 

 

曲靖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

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21年3月至4月,对曲靖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科技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属于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6个职能部门,下属2个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37人(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5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2020年末实有人员46人,实有车辆1辆。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市科技局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法,财政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调整预算和办理决算。但还存在应缴未缴非税收入、违规报销公车安全补助、往来账长期挂账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0.69万元。

2、违规报销公车安全补助0.31万元。

3、接待费开支不合规。

4、会议费支出超标准。

5、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6、往来账长期挂账354.37万元,未及时清理。

7、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于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的问题,作收缴省财政处理;对于违规报销公车安全补助的问题,要求及时清退,清退款全额缴入省级财政;对于接待费开支不合规的问题,要求自行清理,今后严格按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对于会议费支出超标准的问题,要求自行清理,今后严格执行中央、省、市会议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按有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处置手续;对于往来账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及时清理;对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要求自行清理,规范报销审批程序。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按标准报销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二是对往来账及时组织人员认真进行清理,避免长期挂账;三是组织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理,对已经报废的固定资产按有关程序进行报批处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科技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目前,对审计发现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已全额缴入省级财政;二是已及时清退违规报销公车安全补助,清退款已缴入省级财政;三是进一步清理一年多来的公务接待及会议经费账务,针对存在的相关问题,从制度上做了明确的规范,今后严格按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四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今后严格执行中央、省、市会议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标准审核报销相关费用;五是及时与有关单位协商,办理固定资产后续处置手续;六是聘请会计事务所专业人员对长期挂账进行全面清理,已核查清楚;七是及时补齐差旅费报销手续,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差旅费报销审批制度,严格审核报销标准、规范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