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会泽县温泉铅锌矿等12个采矿权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拟注销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5 09:23:3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第二款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会泽县温泉铅锌矿等12个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已逾期,其采矿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现依法予以公告。采矿权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的,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

采矿权人如有异议,在公告期内将书面意见送达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科。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保渡路6号,联系电话0874-3101357。

附件:曲靖市拟注销自行废止采矿许可证名单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