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申报市本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02 15:31:28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根据《曲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申报市本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曲医保中心〔2021〕3号)要求,曲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市本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受理、审核,经曲靖市市本级医药机构定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审定通过拟纳入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8月2日至8月10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曲靖市市本级医药机构定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复核,电话:0874-3216137。
 
附件:2021年第三季度申报市本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定结果
 
曲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