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水务局2021年水务工作要点及工作重点

发布时间:2021-05-24 10:45:07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水务局   

      2021年,全市水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抓实党建强保障工作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科学精准对标中央、省、市部署要求,以重大项目规划建设为引领,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突破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预防风险防控难点,深化推广重大项目党风廉政建设联建共建机制,实施党建“七大工程”,在新阶段全面展示水务系统敢担当、勇突破的新作为。
        一、工作要点
      (一)水利工程补短板
      1.抓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全力以赴、多措并举,确保2021年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以上,力争增长35%。
      2.加快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一是阿岗水库加快推进下闸蓄水阶段移民验收工作,确保2021年4月底前完成下闸蓄水阶段移民验收工作,力争2021年5月底前完成下闸蓄水验收。二是车马碧水库,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下闸蓄水验收,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输水隧洞混凝土二次衬砌、回填灌浆及固结灌浆,隧洞具备试通水条件,工程进入扫尾阶段。
      3.全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十四五”水利规划和曲靖中心城区水安全保障规划等专项规划,加快推进黑滩河水库、罗师大型灌区、南盘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重大项目,以及其他2021年水利“双十”项目的前期工作。
      4.狠抓水利项目新开工。加强对2021年计划开工项目的指导,积极做好开工准备工作。投资38.85亿元的黑滩河大型水库在6月底前开工建设,陆良小撒卜龙水库扩建工程、富源补木水库工程、宣威扯卓河水库、曲靖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等重点工程开工,全市总投资116.45亿元的91件“双十”计划新开工项目陆续开工。
      5.狠抓续建水利项目建设全面推进陆良下河沿等32件在建工程,确保完成宣威石城河1件中型水库,会泽长箐宣威色米乐、富源桂花3件小型水库项目竣工验收;完成麒麟龙潭河1件中型,会泽白马箐、师宗阿宜格、沾益姑娘桥3件小(一)型水库下闸蓄水阶段验收工作。
      6.加快开展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组织完成33座水利防汛抗旱提升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80座水库的维修养护工作,完成省水利厅安排实施的其他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及时消除工程安全隐患,为实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常态化开好头、起好步。
      7.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加快黄泥河罗平县长底乡段治理工程、师宗县设里河高良乡段治理工程、师宗县子午河中段河道治理工程、麒麟区九龙河撒基格至转长河段综合治理工程、马龙县龙洞河大庄段河道治理工程等5件江河治理项目建设进度。新开工会泽县硝厂河团坡到丫口段治理工程。加快块泽河富源县大河集镇段综合治理工程、马龙县马龙河综合治理工程、麒麟区九龙河撒基格至转长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沾益县西河西平镇段治理工程、会泽县硝厂河乐业黑山至火红段治理工程、陆良县阎芳河治理工程等6条(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江河治理31.16公里以上。
      8.着力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进一步完善山洪灾害防御监测预警专业系统平台,深入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指导、督促完成202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
      9.千方百计协调落实水利建设资金。一是积极争取各级水利建设资金。要紧盯中央、省、市各项政策机遇,着力推进黑滩河水库、罗师大型灌区、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生态修复与保护等影响全局的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二是加大债券资金争取力度。进一步加大债券资金的包装争取工作,做好总投资96.5亿元的33个项目包装工作,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38亿元。三是加大投融资改革力度。抢在前、争在先,切实加大与省水投等融资平台深度合作,加大水利投融资平台建设,畅通融资渠道,尽可能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吸引社会资金注入水利建设。
      10.科学编制水利“十四五”规划。配合省级完成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编制,加快“十四五”拟新增的罗师灌区前期论证工作,年底前完成可研报告编制,最终纳入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项目。启动曲靖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环评报告的编制,力争2021年底前完成审查审批。完成曲靖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十四五”可行性究研报告审批,争取2021年度项目开工建设。
      11.加快补齐水利信息化短板。坚持以提升效率强监管、完善服务增效益为目的,以实现河湖运行管护可感、可查、可看、可控、可防为目标,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积极争取专项债等支持,加快推进“数字水利”建设项目,争取2021年8月前完成项目立项,10月开工建设,12月初步完成市级平台搭建,对河湖监管、工程建设等逐步实现全数字化高效管理,构建与现代化水利相匹配的河湖信息化管理体系,夯实发展后劲。
      12.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模式的复制推广。在全市范围内对会泽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模式进行复制推广,以“农村供水城镇化、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为核心,通过撤并供水单位、整合共享供水资源,实施企业精细化管理、多元化筹资扩大建设等多项措施,改变原有供水单位普遍存在的供水覆盖面小、效益低下、运行困难等问题,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体系,使供水企业有序、健康、稳定发展,有效解决了城乡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
      13.加快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借鉴探索采取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结合曲靖实际,进一步总结完善,创新推广,形成曲靖特色的小型水库管理模式,逐步构筑体制顺畅、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灵活实用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小型水库管护到位和工程安全。完成马龙区、麒麟区、陆良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4.加快推动中心城区水资源一盘棋改革。以独木水库至潇湘水库抗旱应急工程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摸清中心城市水资源和水利设施情况,积极到省内外参观考察,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及经验做法,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切实加快中心城区水资源一盘棋市场化改革,用好水资源,盘活水市场,为曲靖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15.加快推进投、融、建、管、用一体化改革。加强与省建投、水投、城乡投等融资公司和平台的深度合作,积极构建从投融资到建设及后期管理,直至市场行为,全部采用公司化、一体化运作方式,从根本上解决机制欠缺、资金不足、地区准入条件高、银行评审要求差异较大等实际困难,统一贷款评审政策,提高融资工作效率,突破银行在水利工程建设贷款上地区准入的壁垒,消除融资死角问题,实现整合金融资源、破解融资难题、管好工程、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的目的。
      (二)水利行业强监管
16.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一批集中式供水工程,逐步替代分散式供水工程,提高供水保障率,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确保全市农村群众饮水有保障;二是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收缴管养办法十条》等五项机制落地运行质量,持续深入推进监督检查工作,采取、跟踪问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落实通报制度,充分运用问责机制,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
17.积极主动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一是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到工作各个环节。二是超前谋划抓好抗旱工作,动态做好供需水平衡分析,加强蓄水保水调度,密切监视蓄水供水和旱情发展动态。三是全面做好防汛准备,组织对防汛预案方案进行修订完善,督促加强演练(推演),加强防汛抗洪技术、设备支撑保障准备,落实县级山洪灾害防御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组织开展水毁修复工作,督促建立修复任务清单,确保汛前完成修复任务。四是突出重点抓好洪水风险防范应对,强化巡查值守,严格汛限水位红线约束,严禁超汛限水位蓄水运行,确保标准内洪水不溃一坝一库。加强江河超标准洪水防御,督促落实沿江沿河城镇、重点河段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加强江河超标准洪水预测预警。五是全力以赴处置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处置水利工程险情。六是全面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风险普查。七是力争年末库塘蓄水达到8.5亿立方米以上。
18.持续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一是进一步加大督办、分办、跟踪、协调的执行力度,持续压实各级河(湖)长、属地党委政府、各级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围绕河湖水质保护目标,建立健全农村河(湖)长制组织责任体系,完善河湖联防联控机制、河湖应急处置机制等,加强河湖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河湖管理信息化现代化水平。三是强化河道系统治理,着力加强城乡“两污”、工业污水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南盘江上游、九龙河上游、北盘江、马龙河等重点流域的治理,努力实现水质稳定达标持续改善。四是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各级环保反馈、各类督查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问题的整改,对标对表抓好工作落实。五是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把河湖治理保护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爱国卫生运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等相结合,认真对照美丽河湖创评要求和健康河湖评价标准,对标对表抓落实抓整改抓创建,争取全市一大批河湖继续成功创建成为市省美丽河湖。
19.切实抓好水土保持工作。一是严格水土保持监督监管,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水土保持监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工作,开展水土保持履职情况督查,建立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二是加快综合治理步伐,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大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督导和工作指导,完成490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三是深化水土保持改革,充分总结马龙区水土保持以奖代补试点实施经验,在全市范围内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让民间资本“进得来、能收益、长获利”。四是推进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工作,适时录入新增的生产建设项目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信息,做好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五是全力抓好2020年全国水土保持规划曲靖市实施情况自评工作及全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20.着力强化水资源管理。一是以国家节水行动为统领,认真落实用水定额管理、节水评价、计划用水管理等制度,加强对重点取水用水户监控,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生活等重点领域节水。继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二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完成2020年度及“十三五”期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完成4条跨县河流的水量分配,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开展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发放,依法依规做好水资源费征收,努力推进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三是继续抓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的实施,加大用水统计名录建设。
21.狠抓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一是强化招标文件审核薄弱环节管理,强化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聘请专家或委托社会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技术审查,审查意见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招投标。二是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对现行的专家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强化对评标专家的考核,将评标专家参加的每一次评标行为记入日常考核记录,如发现不能正常履职和有不良行为的要及时清理出评标专家库。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评标专家库的动态管理,同时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工作。三是健全招标投标责任主体清单,严格执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强化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管责任落实的通知》,严格落实《云南省水利建设领域招投标责任主体负面清单》。四是加强对市场主体监管,重点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专项检查,对标参建单位履约情况检查。
22.加大在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力度。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推行集中组建项目法人的建设管理模式。二是全面推进水利建设质量管理行为标准化建设,续建水利工程6月15日前完成标准化评价工作,新开工水利工程主体工程开工3个月内完成标准化评价工作。严格开展水利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建立和完善质量举报投诉受理制度、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质量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制度。三是规范设计变更管理,严格设计变更控制,严格整治随意变更、先干后报行为。四是严格工程验收管理,由项目法人按照“一库一策”的要求,编制工程验收计划,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验收计划明确的工程建设节点进行督导。五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23.着力抓好水利安全生产。一是抓责任落实,将水利安全监管责任细化压实到每个岗位,明确强监管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每月对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进行动态更新、调度通报,建立闭合管理台账。二是抓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对标三年行动方案10个方面任务要求,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和运行工程进行全覆盖、无死角隐患排查整治。三是抓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危险源进行科学判定辨识、分级和开展风险评价,制定专项方案、应急处置预案、风险提醒、挂牌督办等有效管控措施,同时加强预案演练,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杜绝群死群伤。四是抓信息系统管理。用精准化、现代化手段对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进行监管。
24.组织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一是按计划完成全市260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二是按照《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规定,以及水利部、省水利厅的具体要求,扎实推进水库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常态化,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或蓄水验收后5年进行首次鉴定,以后6~10年鉴定一次的规定,及时把脉问诊,对不同类型大坝,督促指导水库调度运行,对于病险水库,通过除险加固、限制运用等针对性措施,确保水库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行。
25.持续抓好小水电清理整改。一是狠抓生态流量监管,严格执行生态流量监督管理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做到生态流量核定到位、泄放设施改造到位、监测设施安装到位、上传平台监管到位,确保水电站足额稳定下泄生态流量。二是完善清理整改工作台账,督促县(市、区)完善整改资料,及时录入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管理平台,做到平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三是全面完成清理整改任务,指导督促县(市、区)对省市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巩固提升清理整改成果,持续抓好限期退出类电站年度退出工作。
26.从严从实抓好水利行业强监管。一是健全完善监督体系。确保每个县级专职监督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推行跨县(市、区)联合实施强监管机制。二是突出重点任务强监管。把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小型病险水库安全运行和除险加固、在建工程质量和安全、招投标领域腐败整治、河湖“清四乱”等作为强监管工作重点,加大暗访力度。三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强监管培训,采取交流指导帮助,在省市专职监督检查时,联合地方监督人员开展工作。四是从严追责问责。依法依规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坚决不折不扣、追责问责到位。
27.强化绩效管理。一是配合水利部、省水利厅开展2020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认真分析在2019年度绩效管理中存在的不足,重点从绩效目标管理、推动绩效过程监控、绩效评价资料申报等方面强化绩效管理工作。二是定期通报绩效管理情况。督促县(市、区)对2019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压实县(市、区)绩效管理责任。三是举办绩效管理培训,提高行业绩效管理人员履职能力。
28.抓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按照规范程序和时间节点做好高、中、初级职称评聘工作,抓好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及公务员职级晋升、机构编制、转正定级、调动调整、公开遴选、公开招聘、军转干部和士兵安置等工作,大力培养高素质水利专业人才、管理人才、技能人才,推进水行政主管部门能力建设,加强对基层水利人才教育培训。同时,抓好工青妇及老干工作。
29.抓好水法治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加大对水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排查化解水事矛盾纠纷,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0.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实规范文件“三统一”制度,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系统的运用。
31.抓好水利科技创新。抓好水利科技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管理、验收和科技成果登记、推荐上报等工作,加强与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
32.抓实做好扫黑除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综治维稳、水利反恐等工作。坚持常态推进不放松,进一步健全落实线索排查,对河道滥采盗采砂石资源、强占河道、破坏水利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发现隐患,及时排查,营造和谐稳定的水利行业良好氛围。
33.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工作导向,着力强基础、补短板、抓重点、促提升、惠民生,结合水务工作实际,把巩固创文成果与河长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爱国卫生运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等相结合,以更高标准做好创文“后半篇文章”。
34.持续做好水利信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宣传、后勤服务等工作。
(三)抓实党建强保障
35.抓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落实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教育,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上来。三是开展市直水务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性教育,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依托“三会一课”“学习身边榜样”等活动,教育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榜样、争当先进,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组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四是提升党支部集中学习质量,抓实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堂”活动,继续运用“微党课”“微讲堂”深化党支部理论学习。五是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把党章党纪党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
36.抓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一是认真制定并落实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狠抓关键环节落实,确保年度内组织党组织理论学习8次以上。二是严格落实学习有关制度,采用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形式开展,适时邀请专家辅导,开展现场观摩,不断丰富学习手段,创新学习方式,提升学习质量。
37.抓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在各级基层党组织中有效落实,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惩治水利领域各类腐败问题,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市水利工程大规模建设的情况下工程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38.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突出抓好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肃执纪问责,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肃起来。三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紧盯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四是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开展全市水利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坚决惩治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腐败问题。五是对所属单位进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评定等次,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年度评先评优工作。
39.抓作风建设。一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问题,防治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做大。二是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守住精文减会硬杠杠,深入推进“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工作。三是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结合实际研究建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
40.抓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扎实做好党的理论学习宣传,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主流舆论阵地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坚持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言论,带头抵制谣言散布,自觉做到并教育身边亲友和群众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41.抓支部建设。一是巩固规范化党支部建设成果,组织好基层党总支、支部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和调整配备工作,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培训,严格规范发展党员,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二是继续做好“五强五带头五个过硬”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和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把模范机关创建融入中心工作,发挥忠诚担当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认真开展“组织力提升年”活动,继续推进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工程,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先进党支部帮扶后进党支部等机制。四是着力提升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坚持“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重温入党誓词仪式,丰富党员过“政治生日”形式。切实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加大党内关爱、离退休党员教育和服务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以及党员不信仰宗教等工作。积极推进“智慧党建”工作,提高基层党建信息化智慧化水平。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党支部书记培训轮训,落实党支部书记任职谈话和履职培训,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八探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创新,完善细化局党组班子成员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完善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基层党组织换届等提醒机制,探索推进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定期提醒、定期研究工作机制。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八个一”,即:制定一份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开展一次党章党纪党规专题学习教育,举办一期基层党务干部集中培训、举办一场读书分享交流会,推荐一批优秀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参加评选表彰,开展一次开放式主题党日,组织一次重温入党誓词,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
42.抓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切实把政治强、懂专业、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干部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抓好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43.抓统战工作。一是结合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建立市直水务系统统战工作例会制度。对统战工作进行通报、研讨交流和总结,及时传达、部署上级重要精神,实现会议常态化。二是按时参加市委统战部组织的“统战大论坛”及相关内容的学习,并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建立统战工作群,实现统战工作全覆盖。三是建立党外人士班子领导联系制度,加强与他们的联系与交流,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把党外干部工作纳入本单位本系统干部培养使用的整体规划中加以谋划,积极稳妥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锻炼培养和选拔推荐工作。加强统战信息宣传工作。把统战信息工作作为日常重点工作之一,围绕中心工作和统战工作重点,及时总结统战工作的做法,及时向上级统战部门报送统战信息,多措并举提高市直水务系统统战工作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工作重点
2021年,市水务局将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主线,科学精准对标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开展“1234”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即深入开展一个行动、力争实现两个重点突破、做好三个风险防范、强化四个保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深入开展一个行动
1.深入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做好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衔接转变工作,持续抓牢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一批集中式供水工程,逐步替代分散式供水工程,提高供水保障率,确保全市农村群众饮水有保障。二是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收缴管养办法十条》等五项机制落地运行质量。持续深入推进监督检查工作,每月至少1次对挂包的县(市、区)重点村组、重点工程、重点区域采取、跟踪问效的方式进行检查督战,并落实好通报制度,充分运用问责机制,确保五项机制落地运行质量,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三是加快推进“十四五”农村饮水保障规划项目的争取和实施。结合本地农村饮水安全供水实际,科学、合理地梳理好“十四五”农村饮水保障规划项目,做好年度新开工计划,扎实推进前期工作,积极加强沟通对接,想方设法向上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加大力度筹集市、县资金,确保陆续推进项目实施。
(二)力争实现两个重点突破
2.水利建设取得突破。一是加快32件续建项目推进,确保阿岗水库、车马碧水库下闸蓄水,其他在建的30件续建项目,要严格按照计划进度要求,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二是加快新开工项目的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十四五”水利规划和曲靖中心城区水安全保障规划等专项规划,开工建设黑滩河水库等重点水源工程,南盘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重大项前期工作。三是建立健全项目推进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支撑保障体系,做实“双十”项目,落实挂钩包保机制,实行固投月调度安排、月通报制度,建立重点水利项目双月观摩检查制度,持续加强抗旱应急和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3.重点改革取得突破。一是加快推进会泽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模式的复制推广,加快全市城体供水一体化改革步伐。二是加快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借鉴安宁市探索采取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形成曲靖特色的小型水库管理模式,确保小型水库管护到位和工程安全,完成马龙区、麒麟区、陆良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三是加快中心城区水资源一盘棋市场化改革,以潇湘水库至独木水库抗旱应急工程建设为契机,用好水资源,盘活水市场;四是加快推进投、融、建、管、用一体化改革,加强与省建投、水投、城乡投等融资公司和平台的深度合作,积极构建从投融资到建设及后期管理,突破银行贷款壁垒,消除融资死角,实现整合金融资源、破解融资难题、管好工程,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的目的。
(三)做好三个风险防范
4.做好水环境系统风险防范。通过全面做好水环境修复治理,找准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的结合点,有效防范供水安全和水生态系统风险发生。一是深入贯彻河湖长制工作,提升履职能力,强化技术支撑,夯实基础工作,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全力打好河湖治理保护攻坚战。二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三是持续推进水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实施,加快推进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前期工作,推进马龙区桃园、会泽大桥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确保全年完成490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5.做好水利行业安全风险防范。一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建立抓早抓长的工作机制,定期不安期排查在建工程建设、山洪灾害薄弱环节、供水安全等方面的安全风险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安全,全力推进水利建设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严格开展水利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全面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建立和完善质量举报投诉受理制度、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质量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制度。三是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安全,全面推进薄弱环节建设,持续推进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加快山洪灾害防治步伐,加强排涝能力建设,完善抢险应急预案,做好抗险应急准备;加快抗旱水源工程建设,持续加大塘坝、提水工程等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力度,加强抗旱应急能力建设。
6.做好工作规范方面的风险防范。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细化明确岗位职责,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做到照章办事,规范工作,消除工作过程中多余的工作环节、合并同类活动,使工作流程更为经济、合理和简便,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落实好党组(党委)工作规范和决策程序,坚持执行民主集中集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科学、合理、规范决策;三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四制”,工程设计不能随意变更,坚决杜绝发生先干后报等行为,做到事前跟踪,做好变更管理;四是加强监督,特别是在水利建设领域,每一个环节都应该确保监督到位,找准风险点,消除工作隐患,做到趋利避害,预防腐败滋生。
(四)强化四个保障
7.强化资金保障。一是积极争取各级水利建设资金,要紧盯中央、省各项政策机遇,着力推进黑滩河水库、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生态修复与保护、罗师大型灌区等影响全局、关乎重大的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二是加大债券资金争取力度,全市共储备33个项目,总投资96.5亿元,计划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38亿元。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债券资金的包装争取工作,力争再有所突破。三是加大投融资改革力度,深化水利供给侧改革、需求侧改革,抢抓机遇,与省水投进行深度合作,加大水利投融资平台建设,畅通融资渠道,尽可能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注入水利建设,为水利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8.强化审批要素保障。一是积极主动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环保、林业、移民等部门的对接协调工作,争取在项目前期,特别是总投资207.25亿元的91个“双十”项前期目推进上得到支持,强化土地、林地、环保、移民搬迁安置等审批要素保障,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审批工作开展。二是积极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督指导责任,进一步优化水利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实现前期工作、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等各阶段的统筹协调和有机衔接,保障项目如期开展建设,及时建成发挥效益。三是积极整合各级各部门资金,全面加大水利建设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推进水利建设取得新成效。
9.强化作风保障。一是持之以恒改作风,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坚决纠治“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二是坚定不移正行风,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深入了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督促快办快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虚假整改、敷衍了事等情况,要加大查处问责力度。三是提升素质树形象,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升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领导现代高效水利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全力塑造水利行业干部职工队伍新形象,以队伍高素质保证发展高质量。
10.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保障。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突出抓好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肃执纪问责,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三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紧盯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四是严厉整治腐败和不正之风,长期坚持“严”的主基调,旗帜鲜明支持纪检监察机关、驻局纪检组履行职责,全面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有力执纪执法,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查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腐败问题,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巩固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的干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