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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9-16 10:52: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职能配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

(十)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一)推进曲靖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协调推进健康曲靖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完成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设1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发展与健康产业科、财务科、法规科、体制改革与药政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疾病预防控制与食品安全监测科、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医疗应急科、科技与信息化科、老年健康与慢病管理科、妇幼健康科、职业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中医药管理科、防治艾滋病科、中共曲靖市委卫生健康工委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

负 责 人:浦文娟

办公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银屯路17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疑似时间错误,注意区分12小时制和24小时制的时间表示方法—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4—3123106/313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