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5 15:50:28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总体情况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35号,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2020年度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机制建设方面
1.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自身实际,更新了《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设置、法律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执法、业务服务、权力清单。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微博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经办科室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对能够当场答复的申请必须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在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印发了《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一是明确了信息的采集、报送和信息的编辑审核责任。根据规定应当公开的内容,由责任科室负责采集、编辑,经分管领导审核、局保密办保密审查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微博上发布;二是为方便公众及时向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咨询相关信息,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受理电话和受理邮箱地址。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12345政务服务平台功能,2020年接听并反馈12345政务信息查询电话226件,办结226件,办结率100%;二是进一步健全公开网络。积极拓宽主动公开类信息的来源渠道,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本部门主动公开信息的采编和报送。三是通过规范现场咨询及网上接访,进一步规范了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事程序,提升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公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情况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全面深化改革、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要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广泛运用政府网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微博等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政策规定。根据市委编办文件精神,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部门行使权力和应负的责任以清单的形式进行了公示,经梳理,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的行政职权共7类99项,行政许可16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处罚57,行政征收3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职权7项;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文件精神和省、市的工作部署,为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依托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公开的内容:一是部门预决算公开。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决算表全部公开,包括局机关预决算和所属单位预决算在内的汇总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收入预决算、支出预决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和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等。同时,为便于公众理解,公开了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数据增减变化等情况说明。二是“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了说明。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时间为市财政局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2020年2月20日公开了2020年部门预算,7月31日公开了部门决算。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曲靖市中心城市(包含麒、沾、马及开发区)2020年年度供地计划为15053.4亩;截至12月份曲靖市城区(包含麒、沾、马及开发区)出让公告和成交公告共计公告了77宗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公告和成交公告均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曲靖市人民日报、曲靖市公共资源中心网站及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4.不动产登记公告
为切实减轻办理不动产登记群众登报公示公告的负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服务,截至12月30日,通过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类信息1631条。
  1. 执法信息公开情况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公开了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共涉及法律法规8个,其中,法律2个、规章2个、云南省地方法规2个,云南省地方规章2个。
6.公开办事流程
为方便群众办事,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并进一步完善了曲靖市不动产登记流程、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不动产登记填写说明、不动产登记申请及不动产登记办理地点等内容,同时公开行政许可(16项)及其他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7.收费标准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了曲靖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栏,公开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矿产类收费包括采矿权登记费、采矿权出让收益费、矿业权占用费。不动产登记类收费包括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证书工本费(增加证书);土地类收费包括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
8.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主渠道作用
依托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微博平台主动公开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职能职责、政务动态、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截至12月底,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896条(件),其中,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2件,公开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公开规划审批方案公示25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4件,工作动态及政策解读数36条,矿证管理59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信息27件,招投标信息13件,行政许可85件,预算决算公开7件,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1631条。政务微博信息1200余条。同时,在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了《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事项与管理事项工作流程》,公开了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事项和管理事项名称、行政许可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结时限以及违规违纪投诉举报电话等。为群众更加直观、方便、实用地查询和了解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起到重要作用,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来往的办事人员提供了更快捷、方便的服务。使群众能够进一步了解本部门的工作动态。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确政策法规科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科(室),负责答复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2020年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件,均按时予以办结,同意公开答复4件。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2020年,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出现过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举报、投诉情况,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
(六)开展政策解读和社会重大问题回应工作情况
1.做好政策解读
按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对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科室要将文件起草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有关解读材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发布。
2.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对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微博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科室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为全面厘清和妥善化解中心城区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不动产权利益,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多次带头研究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制定出台了《曲靖市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涉及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方案》,成立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涉及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中重大事项及疑难问题,确定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托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办理信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复文时提供发文机构、内容概述、发文日期、文号等。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全文公开。2020年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共5件。办结率、面商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办理情况全部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便于广大群众了解。
(八)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1.自2018年3月15日起,省级部分矿业权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独立依法审批。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规范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工作服务效率。一是修改完善行政许可业务手册、办事指南,规范行政审批流程。二是组织矿产、储量、地环、规划、耕保、执法、财务、试点办积极参加省厅培训,提高审批政策水平。三是严格执行会审制度。调整市局审批流程,增加耕保科、财务科为会审会签科室,完善矿业权集体会审制度和流程。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局务会或局党组集体研究决策。截至12月底,完成市本级审批探矿权延续、保留、注销登记共25件(含注销1件),其中,5月1日后办理探矿权登记14件;采矿权延续、变更、划定矿区范围、注销登记共47件(含注销19件),其中5月1日后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划定矿区范围、注销登记共13件(含注销3件);市级初审报省级审批67件/次。县级审批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199件(含注销72件)。
2.制定措施,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按照国家、省房产交易、税收、登记“一窗受理”事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3家联合共同大力推行登记、交易、税务“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进驻同一个服务大厅,设置同一个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所有材料,分送各部门并行办理,实时信息共享推送,截至2020年12月31日,曲靖市9个县(市、区)不动产登记全部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均严格按要求,设立标准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大厅内部设置“综合受理”、“企业专窗”、“网上登记”、“绿色通道”等窗口,登记受理实现适时化、全覆盖。中心城区在西片区、南片区、北片区建成3个实体大厅,在翠峰路建设银行和麒麟东路农业银行设立2个抵押登记受理点;在阿诗玛和麒麟花园电信营业部设立2个网络推广窗口,初步形成以实体、银行、网络为主的“三位一体、多点受理、同城通办”的受理模式。二是优化登记流程,压缩登记时限。重新制定登记流程,内部审核由8个环节优化为4个。通过“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短信通知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将“预约服务”与“常态服务”相结合,高效便捷提供政策咨询、流程讲解等业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制定了《曲靖市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一般登记业务办结时间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业务10个工作日压缩为2个工作日;查封、解封、冻结、注销、异议等登记实现即时办理。不动产登记真正做到“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三是减免费用降低办证成本。2018年以来,全市不动产登记不得加收没有法规依据的证明、公证、审查、其他申请材料及收费项目。存量房申请登记尽量使用原有登记图件,如原有登记图件不符合登记要求,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权籍调查成果,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组织测绘和登记配图,由政府承担费用。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规定,坚决取消违规收费。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依法减免部分登记收费。截至目前,全市减免不动产登记费2572.4万元,有效降低了企业、群众办证成本。四是“管证分离”,解决遗留问题。经排查,全市共有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小区(项目)323个,涉及房屋165144套。2018年9月全面开展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2019年进一步研究制定处理意见和工作方案,明确了“管证分离”的处置原则,为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开辟“绿色通道”。各县(市、区)参照市级做法,分批分类逐步解决,全市房屋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取得一定成效。截至2020年12月30日,全市已处置完成189个小区(项目)120596套房屋,完成率分别达58.5%和73.03%。中心城区114个小区101677套房屋,已完成处置109个小区97556套房屋,完成率分别达95.6%和95.9%。五是全面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做好房屋不动产登记的同时,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国家、省要求,市、县两级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保障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全省工作安排部署,截至12月15日,全市、县、乡三级联动,发动干部、群众约10万余人(次),通过“云宅调”微信小程序,149.8499万宗,占全省宗地总数的15.31%,完成调查宗地总数位列全省第一,完成落宗宗地总数124.6562万宗,完成率83.19%,完成已发证数据建库63.3069万宗,已调查未发证建库7.1461万宗,未调查宗地建库16.9519万宗,登记完成率为58.33%,登记率排在全省第六位,完成易地扶贫建档立卡搬迁安置住房登记发证195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 增48 9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无增减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30010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填报人:郭华                  联系方式:13988980766)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