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师宗菌子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
情况的公示
《师宗菌子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已于2020年12月21日经云南省第五届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规〔2018〕1号)要求,现将有关材料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2020年12月28日—2021年 1月3日。如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致电0874-3516852,或将有关问题邮寄至:曲靖市麒麟区廖廓北路329号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邮编:655000
附件:师宗菌子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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