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89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9-12-11 08:56:56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杨梅等7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共享单车规范化管理的提案》,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简称共享单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绿色出行不可或缺的部分,应鼓励和规范有序发展。
  二、为规范曲靖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和使用,促进共享单车有序健康发展,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综合管理局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曲靖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送审稿)》,该意见对曲靖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发展思路、发展定位、部门职责分工、经营条件、车辆停放要求、经营管理、保障用户安全、服务考核、退出机制等方面内容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建立政府、企业、社会、使用者协同治理机制,联合整治规范市场秩序、保障骑行安全、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建立健全承租人信用管理和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制度。鼓励企业组成信用信息共享联盟,对承租人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各县(市、区)对本行政区域内运营企业进行季度、年度监测评估,采取政府评价、企业自评和社会公众、媒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依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限期整改,并限制其车辆投放。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