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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78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9-12-11 08:49:44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游方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案》,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做强做大现代农业的重点工作,曲靖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 一是强化政策推动。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在全省率先出台产业扶贫带贫奖补鼓励支持政策,有效推动全市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快速发展。二是强化招商引资,增强项目投资力度。2019年,围绕马铃薯、生猪、蔬菜、水果、花卉、中药材、内牛、坚果(核桃)8大重点产业,重点包装农业招商项目100个,总投资79.2亿元。锁定北上广重点区域,瞄准北京同仁堂、上海种业集团、顺丰集团、北京五州翔远农业、盼盼食品集团等46个大集团、大企业,组织外出招商9次。强化汇源集团、蒙牛集团、广东温氏、佳沃鑫荣懋等签约落地企业的跟踪对接,加快已签约项目推进,促成新项目签约落地。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完善金融支持机制。每年将生产经营良好、管理规范、发展潜力好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各级各类龙头企业基本信息分别提供给市信用社、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金融部门,使金融部门能够快捷、准确掌握农业企业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金融服务。每年召开2—3次农业龙头企业参加的融资座谈会,为农业企业表达融资需求搭建平台,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等问题。四是强化服务指导。积极探索营销模式创新和服务创新,打造了“线上网店+实体店+经销商”的营销服务模式,上半年完成农产品加工(菜籽油、姜酒系列产品)产值1.6亿元、同比增长33.3%,实现销售收入1.5亿元、同比增35%。
下步工作中,曲靖市人民政府将继续强化措施落实,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一是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模式。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通过土地经营权、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发展规模经营。二是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路径提升规模经营水平。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提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普通农户连片种植、规模饲养,并提供专业服务和生产托管等全程化服务,提升农业规模化服务水平。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群集聚发展,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及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等建设,促进农业专业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三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模式完善利益分享机制。引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扩大就业容量,吸纳农户脱贫致富。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劳动用工、合同订单、入股分红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广大农户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