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8-15 09:04:19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质监局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管理全市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曲政办发〔2015〕146号文件设立,为曲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2.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名牌发展和质量兴市战略;组织开展较大工业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3.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量传溯源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工作。
  4.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组织协调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承担企业产品(不含食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5.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
  6.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特种设备管理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负责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8.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10.承办曲靖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单位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一


表二


表三


表四


表五


表六


表七


表八


表九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收入合计978.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8.87万元,占总收入的95.96%;其他收入39.52万元,占总收入的4.04%。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46.35%,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增人员工资、增加车辆改革补贴及相应的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基本支出增加136.34万元,质量兴市和标准化发展战略经费项目支出增加170.00万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经费增加30.00万元。
  财政拨款中,行政运行392.67万元,离退休人员经费95.64万元,医疗保障经费44.84万元,住房公积金36.59万元,质量兴市和标准化发展战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费330.00万元,综合考核奖励39.60万元。
  其他收入构成如下: 省局拨全国品牌创建、培养经费37.00万元,其他部门取得的拨款2.5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支出合计106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27万元,占总支出的53.26%;项目支出499.65万元,占总支出的46.74%;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5.22%,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增人员工资、增加车辆改革补贴及相应的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基本支出增加,占全年基本支出增加的23.95%;项目支出增加95.48%(详见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2.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69%,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增人员工资增加支出14.29万元,增加车辆改革补贴23.31万元,两项支出比上年增加10.88%。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9.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4.09万元,增长95.51%,主要原因是:1、省市两级政府加大质量强省、强市工作力度,质量兴市和标准化战略相关支出较上年增加141.76万元,其中云南名牌、曲靖名牌产品奖励增加支出110.00万元;省级品牌培育等专项支出增加37.00万元。2、市政府综合考核支出增加17.06万元;3、扶贫支出增加40.00万元;4、办公设备购置及监控系统改造支出增加3.7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8.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6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79.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增人员工资、增加车辆改革补贴等基本支出增加114.71万元;质量兴市和标准化战略专项和市政府综合考核等项目支出增加165.2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363.9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3.95万元,津贴补贴:182.86万元,奖金:12.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8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11.48万元,其中:办公费33.37万元(含扶贫支出10万元),水费0.34万元,邮电费6.06万元,差旅费0.48万元,会议费0.62万元,公务接待费6.37万元,劳务费(考核奖)39.60万元,工会经费7.60万元,福利费0.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6万元,其它交通费用23.31万元,委托业务费176.48万元(主要包含兑现给企业的云南名牌、曲靖名牌奖励114.00万元,检验费11.77万元,质量兴市和标准化战略专项支出)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0.6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66万元,其中:退休费94.52万元,住房公积金38.1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73万元,完成预算的61.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36万元,完成预算的54.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7万元,完成预算的70.6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5月公务改革(封存)后,相应的支出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4.95万元,下降39.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91万元,下降47.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5月公务改革(封存)后,相应的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36万元,占71.98%;公务接待费支出6.37万元,占28.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3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质量、计量、标准、特种设备管理、行政执法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7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6.3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质量、计量、标准、特种设备管理、行政执法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公务用车改革补贴23.31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3.37万元(含扶贫支出10万元,监控系统改造安装10.01万元),水费0.34万元,邮电费6.06万元,差旅费0.48万元,会议费0.62万元,工会经费7.60万元,福利费0.26万元,其它交通费用23.31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0.64万元。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