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1 15:31: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发〔2022〕10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于近期下发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有关职能部门、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通知》内容,现就《监管办法》出台的背景情况和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煤炭是我国主体能源,煤矿安全生产关系煤炭工业持续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关系数百万矿工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3·15”云南省恩洪煤矿运输事故和富源县平庆煤业有限公司平庆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暴露出全市煤矿安全管理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提出了三个方面12条措施。

第一部分突出压实市、县、乡、驻矿监管组四级包保责任。一是压实市能源局班子成员包保责任。市能源局班子成员每月到包保产煤县(市、区)检查不少于2次,二是压实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煤炭管理部门班子成员包保责任。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每月到包保产煤乡镇(街道)及煤矿检查不少于1次、煤炭管理部门班子成员每周到包保产煤乡镇(街道)及煤矿检查不少于1次。三是压实产煤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煤炭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包保责任。产煤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班子成员每10天到包保煤矿检查不少于1次,煤炭管理部门班子成员及监管干部每周到包保煤矿检查不少于1次。四是压实驻矿安全监管员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驻矿监管制度,每月驻矿时间不少于20天,

第二部分强调实施分类处置分类监管。一是开展研判、建立清单。从10个方面建立矿井分类清单。二是结合实际、分类处置。三是综合评估、分类监管。

第三部分重在标本兼治,夯实煤矿安全基础。一是严把煤矿复工复产质量关。二是深入推进瓦斯治理。三是加强煤矿调度指挥和监测监控建设。四是建立定期研判推进工作机制。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三、强化履职督查

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定期通报各地有关部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政治站位不高、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措施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原文链接: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