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桥区水域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25 10:02:53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交通运输局   

为规范桥区水域船舶航行秩序,保障我市航道跨河桥梁和船舶航行安全,有效防范船舶碰撞桥梁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国铁集团办公厅关于印发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云南省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云交航务便〔2021〕13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自查评估重点区段通航代表船型船队的通知》(云交航务便〔2021〕8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曲靖市天生桥库区航道桥区水域范围公布如下:

一、划定桥区水域的桥梁

曲靖市天生桥库区水域列入整治范围内的桥梁共有2座,分别是:位于天生桥库区清水江至大红班航段的罗平八大河大桥(G357东山-泸水线);位于天生桥库区大红班至高良码头纳厦停靠点师宗南盘江大桥(S206以丘线)。

二、桥区水域范围

根据《跨航道桥梁桥区水域划定工作及技术指南》等规定,确定曲靖市天生桥航道桥区水域范围。

(一)罗平八大河大桥桥区水域:桥梁轴线上游208米至下游104米。

(二)师宗南盘江桥为一孔跨过通航水域的桥梁,属非限制性桥梁,桥区水域:桥梁轴线上游104米至下游52米。

三、有关要求

(一)船舶进入桥区水域前,应对船舶舵、锚、主辅机、航行信号、导助航设备、船队系缆及拖带设备等进行严格检查,保持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具备良好的操纵性能和控制能力。

(二)船舶通过桥区水域,应严格遵守《内河避碰规则》等有关航行规定,严禁出现淌航、掉头、横越、违规追越、超高航行、编解队、过驳、采砂作业、捕捞作业、系缆以及其他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行为。

(三)除紧急情况或航道疏浚、维护外,船舶一律不得在桥区水域范围内锚泊。

(四)在水文、气象条件、桥区水域航道、航标等存在异常情况,影响船舶安全通过,以及出现本船操纵能力受限或航行设备故障、交通执法部门发布航行通(警)告禁止船舶通过桥梁等情形时,禁止船舶通过桥区水域。

 

                                  曲靖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