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23 13:58: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0〕6号)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近日,市人民政府下发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出台了包括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公平市场环境、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等24条意见,为便于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现就《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推进,创新创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对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升级、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实现机会公平和社会纵向流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促进创新创业环境升级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广“区域评估”,加强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

(二)打造公平市场环境。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新业态新模式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支持创新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企业按照“双创”有关政策利用自有土地、厂房、仓库转型升级,落实使用土地过渡期的有关政策。

(四)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加大对重大创新产品和服务、核

心关键技术、“双创”服务平台的采购力度。对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但符合重点产业发展方向、首次投向市场的科技成果转化产品充分运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采购,严格落实省级采购补贴政策。

(五)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维权、评估和风险控制体系,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壮大。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六)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各类创新主体开放。逐步健全科研设施、仪器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管理机制和后补助政策,探索仪器设施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二、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升级

(七)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贯彻落实国家、省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有关政策。鼓励科研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咨询、培训等服务。全面推广创业导师制,建立市级创业导师队伍。支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八)推动更多群体投身创新创业。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返乡创业。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通过盘活利用各类设施建设返乡创业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化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和青年创业园建设。健全留学回国人才和外籍高层次人才服务机制,鼓励港澳青年、台湾同胞和优秀外国留学毕业生到曲靖就业创业。

三、促进创新创业平台服务升级

(九)提升“双创”平台服务水平。引导“双创”平台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鼓励具备一定科研基础的市场主体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

(十)做强曲靖特色创新创业平台。发挥创新创业平台和重大项目集合各类人才的优势,培育壮大具有曲靖地域特点和竞争力的人才团队。

(十一)完善“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建设一批市场化运作的“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推动“互联网+公共服务”,使更多优质资源惠及群众。

(十二)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加快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培育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生态。促进数字化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

(十三)打造创新创业重点展示品牌。扎实开展各类创新创业赛事活动。做实珠源工匠创新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技师工作站等创建活动。

四、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升级

(十四)增强创新型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型企业主体。加大创新考核激励力度,实施国有企业研发费用视同利润的考核机制,修订完善国有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十五)推动创新创业深度融合。支持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同建立平台,加速形成深度融合的创新机制。充分发挥中国技术交易所曲靖工作中心和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曲靖工作站作用,推动创新创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十六)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畅通科技成果与市场对接渠道,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

五、加快构筑创新创业发展高地

(十七)培育创新创业集聚区。支持各类园区发挥优势,出台配套优惠政策措施,构建创新创业生态圈。主动融入“创意云南”计划,探索建立跨区域协同创新平台和机制。

(十八)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引导示范作用。加快培育和发展云南液态金属谷“双创”示范基地。支持众创园申报国家、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鼓励先行先试,在投资审批、科技成果转化、财政金融、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探索。

(十九)推进创新创业国际国内合作。积极参与政府间创新创业多双边合作机制及民间务实合作。鼓励发展中介机构和服务平台,为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及留学生、归国人才、外籍人才等在曲靖创新创业提供“一揽子”服务。

六、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投融资政策

(二十)建立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落实企业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支持政策。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范围。对还款积极、带动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不超过3次。

(二十一)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创新创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创新创业债券。做好企业上市培育服务工作。积极参与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为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供服务。

(二十二)充分发挥创业投资支持创新创业作用。用好国家支持创业投资基金政策,落实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管理要求。探索出台促进天使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和壮大天使人投资群体。

七、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二十三)强化创新创业政策统筹落实。健全完善推进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双创”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的协同衔接,形成工作合力。鼓励各县(市、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并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和创业失败者保障机制。

(二十四)做好创新创业经验推广。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等作用,加强创新创业政策和经验宣传,弘扬创新创业进取精神。按年度汇总国家、省、市出台的创新创业政策措施,在有关网站发布。支持举办各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会和现场观摩会,加强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