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 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18 12:25: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发〔2021〕46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为进一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曲靖经济跨越式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5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主要目标,提出了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倍增的任务目标。

第二部分: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明确了11个方面的措施任务:一是提高登记注册效率;二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三是提升财税金融服务水平;四是强化要素保障;五是支持创业创新;六是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七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八是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九是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十是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政策体系;十一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机制。

第三部分:狠抓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结合曲靖市实际,制定了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商贸企业、服务业企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6项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及其增长目标。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配套措施、强化考核检测、强化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的要求,结合曲靖实际细化了2021年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工作及其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

第五部分:附件。包括曲靖市市场主体培育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和2021年市场主体净增长任务目标分解表。

二、《意见》明确的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市场主体数量达到75万户、年均增长15%以上(其中2021年全市市场主体净增长65000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30户;全市企业数量达到19万家、年均增长25%以上(其中2021年全市企业净增长11778家),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33家;全市“四上”企业数量达到2753家、年均增长11.2%,力争实现倍增;全市市场主体活跃度达到7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比例超过50%,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24万个左右;全市企业在上榜世界500强上取得突破、更多企业上榜中国500强,上市公司数量达到10家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00家;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33810件,“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750个。

六项主要市场主体增长目标:一是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到2025年,全市农业企业达到1.61万家、年均增长15.3%,其中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028家、年均增长15.2%;二是培育壮大工业企业。到2025年,全市工业企业达4000家、年均增长9.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800家、年均增长5.0%;三是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到2025年,全市建筑业企业达到9100家、年均增长14.3%,其中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达到882家、年均增长11.0%;四是培育壮大商贸企业。到2025年,全市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达到4.96万家、年均增长14.8%,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达到884家、年均增长11.5%,外商投资企业法人达到100家;五是培育壮大服务业企业。到2025年,全市服务业企业达到3.99万家、年均增长15.2%,其中,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达到1.9万家、年均增长15.2%;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187家、年均增长11.0%;六是培育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到2025年,全市中小企业达到12万家、年均增长15.2%,个体工商户达到50.41万户、年均增长10.0%。

三、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主要特点

一是登记审批做“除法”,优化登记办理流程,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实行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创新扶持做“乘法”,加强惠企政策归口汇总,提高惠企政策清单更新频次,让企业及时了解、平等享受惠企政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三是要素保障做“加法”,统筹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产业布局、新增指标与优化原有指标、产业园区优化提升与重点项目供地保障,有效解决项目土地供给不足问题。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进水电气网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四是企业负担做“减法”,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原文链接: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 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