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星级创评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15 10:12:49   索引号:   文号:曲政发〔2021〕44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印发《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星级创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批示和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村过关、村村达标的部署,建立“标准明确、达标授牌、分级管理、动态调整”的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机制,对全市所有自然村有序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达标考核、星级评比和挂牌管理,树立营造比学赶超的竞争氛围,着力打造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的“四美乡村”。

二、《通知》主体框架及内容

《通知》共五个部分。内容既符合中央、省的文件精神,又与市委、市政府已出台的文件保持一致,星级创评采取实地考核评分,制定了评分表并明确了具体的评分标准和责任单位。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创评标准:一星村紧扣“干净整洁”目标,做到村庄有规划、垃圾有清扫、污水有管控、如厕有保障、畜禽有圈养、三堆有规范、墙上有民约;二星村在创建一星级村基础上,紧扣“规范有序”目标,做到建房要管控、垃圾要清运、污水要收集、厕所要达标、干道要硬化、饮水要保障、村庄要绿化;三星村在创建二星级村基础上,紧扣“美丽宜居”目标,做到规划管理好、村庄保洁好、污水处理好、厕所卫生好、村庄绿化好、集中供水好、庭院美化好。

第二部分创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坚持动态管理原则。

第三部分创评办法:一星村经村(居)委会申报,乡(镇、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地核查审批,报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以乡(镇、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命名、授牌。二星村经乡(镇、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地核查审批,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以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命名、授牌。三星村经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地核查审批后,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命名、授牌。

第四部分星级管理:星级创评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进行核定星级村升降调整。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二是对标对表,落实责任;三是适时组织,抽查核查;四是综合评定,强化运用。

原文链接: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星级创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