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曲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激发消费潜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7-13 11:14: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关于曲靖市人民 政府印发关于激发消费潜力的若干措施

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曲靖市人民 政府印发关于激发消费潜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曲政发〔2020〕33号),于2020年7月13日印发实施。为方便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农村消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37号)精神,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推动消费稳定增长,促进曲靖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市长3次批示,由市商务局牵头起草了《措施》,市政府办3次组织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征求意见、讨论研究、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专题研究,并通过市司法局法制审查后,形成《措施(送审稿)》,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主要内容

《措施(送审稿)》共有八个部分二十八条。

第一部分,创新消费模式,共2条。一是鼓励传统商贸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二是加大6个“中央厨房+餐饮配送”项目建设力度,力争获得省级300万元以上资金支持。

第二部分,促进城市消费,共6条。一是提升改造商业街区,鼓励有条件的街区采用多种方式经营。二是打造“社区便民”消费,构建便利快捷的新型社会生活服务体系。三是积极争取省级资金补助,支持餐饮业提速增效。四是组织好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全面取消城市落户限制条件,实行落户购房补贴,促进住房消费。五是出台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夜间消费。六是加大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培育力度,并给予一定奖励支持。

第三部分,推动农村消费,共3条。一是加快商务流通体系建设,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二是实施“家电进点”行动,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费。三是强化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促进本地农副产品销售。

第四部分,扩大商品消费,共2条。鼓励全市知名商贸企业发行消费卡(券),向民众优惠让利3亿元以上,力争到202012月底累计带动全市消费30亿元以上。

第五部分,培育绿色消费,共4条。一是明确了曲靖户籍以外团队到曲靖旅游的支持政策,促进文化旅游消费。二是大力开发功能食品、天然药物,引导大健康消费。三是发展养老护理、康体养生新业态,满足多元化需求。四是强化管理,促进教育体育消费。

第六部分,畅通流通渠道,共2条。一是设立“绿色通道”专用车道,简化审批、检查程序,全力保障重要物资运输高效便捷。二是狠抓供应链服务,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运输成本,扩大消费规模。

第七部分,优化消费环境,共3条。从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3个方面对优化消费环境提出了要求。

第八部分,完善保障措施,共6条。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落实减免税收政策、降低企业负担、深化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原文链接:曲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激发消费潜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