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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4 17:07:52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比选人”)现以公开招标比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比选申请人)为我局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及其相关咨询服务。诚邀具备代理服务能力并能独立完成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

一、比选概况

(一)项目名称。曲靖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比选项目。

(二)项目范围。比选入围的代理机构,将为比选人2025年度加厚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推广、残膜回收、建立农膜监测点、宣传培训等物资、服务提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

(三)比选入围机构数量。比选入围1家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负责曲靖市2025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比选申请人报名应不少于3家,否则重新组织比选。

(四)服务期限。服务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满一年,在一年内完成所有委托项目招标采购服务工作、资料备案移交后为止。

(五)服务内容。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项目需求编制提供指导,编制招标文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邀请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开标、评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草拟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负责向媒体公告,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费,按规定发布中标公告,在代理范围内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等,办理政策规定或比选人要求的其他事项等内容。

(六)服务要求

1.入选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以及比选人的要求及相关规定开展各项业务。所有采购项目的组织过程须录音录像。

2.服务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出现重大过失对比选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比选人有权取消相关的代理服务内容,合同自动终止,相关代理服务内容由比选中标的的另外一家承担,同时签订补充协议。

3.项目代理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代理机构须将项目采购资料整理、汇总,装订形成项目总结资料(纸质1份、电子版1份),送交比选人。

(七)质量要求。依法、依规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型,提供有针对性的高质量服务。能针对招标特点,精准定位、把控质量和进度、提高效率;针对招标人委托的项目,制定科学可行的招标代理工作方案,并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确保招标质量、维护招标人合法权益。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比选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出现“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政府采购网上未出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比选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如经查询属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内的,将一票否决,不再参与综合评审)。

2.财务状况。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比选人公章)。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比选申请人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代理机构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政府采购网)备案并列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具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平台进行招标代理业务的资格或条件,满足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包括场地、设备、人员等),须在政采云平台备案(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备案登记信息网上截图)。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 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5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5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2024年5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五)未出现违法违规及失信情况

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工程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六)其它要求

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相应文件无效。

2.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比选申请人应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参加现场述标,现场述标成绩将作为评分依据之一。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得转包相关业务。

4.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原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三、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文件获取。请比选申请人于2025年7月7日至7月1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15时00分至17时00分(周末不接受报名),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政采云网上备案截图材料到曲靖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办公楼508室(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58号)领取电子版竞争比选文件(请自备U盘)。

注:本项目接受线上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须将上述资料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比选申请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号发送至邮箱qjnykxjsk@163.com,并电话联系比选人工作人员(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874-3125057)进行线上网络比选文件获取,确认成功后将发送电子比选文件。

(二)比选文件的递交

1.递交比选文件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8:00-8:45,截止时间为8:45分,地点为曲靖市农业农村局412会议室(曲靖市翠峰路58号)。地点和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2.需提交密封好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扫描电子版相应文件,纸质版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评审结束后,将返还2本副本,正本和电子版相应文件由比选人存档保管)。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四、比选程序

(一)现场评选。7月25日9:00分采取现场查阅资料、现场陈述、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综合评选。

(二)拟确定入围服务代理机构。根据现场综合评分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拟定入围服务代理机构。

(三)公示。现场评选完成后,即在曲靖M、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等媒介对拟确定入围的服务代理机构进行公示。

(四)确定代理服务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确定代理服务机构,签订代理服务协议。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曲靖M、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等网站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或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科学技术科  陈江瑞  陈  杰

电    话:0874—3125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