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曲靖市人民政府2013年第69号公告)有关规定,申请租住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当前管理的南湖雅园、紫云雅园一期、二期、明兴苑、晶苑花园等公共租赁住房的以下45名人员,经初步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申请资格,现予以公示,申请人名单如下:
张如龙 殷洪银 陈金秀 杨媛诏 崔 靖 朱江成 张学军 宋紫悦
李慧敏 刘菊莲 张 青 赵红丽 熊文松 赵学琴 王立军 王云文
彭贤忠 刘 甜 何宏映 田 靖 顾小会 龚元涛 李富昀 张秀丽
余仙桃 王赛丽 王吉粉 刘丽芳 姜泽庆 张亚英 马玲玉 陈卫生
张红林 叶会花 杨 威 王朝瑞 王满丽 陈彩花 张 卓 唐东红
张成辉 毛康宇 刘雪峰 刘坤祚 郑国荣
如对以上人员租住公共租赁住房资格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批准以上人员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租住资格。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3411233
联系地址:翠峰西路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8楼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西苑小区旁)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