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6日—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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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曲靖广储400MW/8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
曲靖广储400MW/8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 |
建设地点 |
曲靖市马龙区境内 |
建设单位 |
曲靖广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元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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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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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400MW/800MWh非步入式液冷磷酸铁锂新型储能电站一座,设一座220kV升压站及户外配电装置区、综合楼等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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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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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主要包括地表清理、基础开挖、配套设施建设、物料装卸及运输等产生的扬尘;径流雨水,生活污水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及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工程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二、运营期: 主要包括食堂油烟;生活污水;主变、储能区、站用变、水泵等产生的噪声影响;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化粪池污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废磷酸铁锂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变压器事故油、检修废变压器油等固体废弃物影响;电磁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等方面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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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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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生态环境:施工范围限定在占地范围内,施工禁止超计划占地;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利用现有道路运输,做好运输物料苫盖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禁止施工人员乱砍滥伐、猎捕野生动物;优化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机械的作业应避开清晨和傍晚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进行回填,临时堆土应采取围护拦挡措施,并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2)大气环境:设置施工围挡;实行硬地坪施工,工地出入口地面进行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沉淀设施;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降低空气中扬尘含量、缩小扬尘影响范围、减轻扬尘影响;使用商品混凝土;临时堆放的物料、土石方等集中堆存、土工布覆盖;主要物料运输路面进行洒水降尘;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 (3)水环境:项目区出入口车辆清洗配套2m3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施工人员依托场地西南现有施工营地卫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现有施工营地卫生间配套的8m3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清掏作为农肥,不外排;场地雨水径流按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要求设置临时排水沟及沉砂池处置后回用,不外排。 (4)声环境:选用低噪设备,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降低施工机械同时使用的频次,尽可能采用交互作业,减少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高噪作业设备应根据作业半径及现场条件,优先设置于远离场界的部位;移动式高噪设备应尽量安排优先完成场界近点作业,避免长期作业;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现场噪声管理责任制。 (5)固体废弃物:合理做好项目区内土石方调运,剥离、开挖产生的土方堆存于临时表土堆场,采取覆盖措施并及时洒水,不得随意堆放;项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相应收购商,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严禁施工现场有遗留固体废物。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大气环境:储能电站内使用清洁能源,厨房设置油烟抽排及净化系统,净化效率应不低于60%,处理后油烟经专用烟道引至高于所在建筑屋顶1.2m排放;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加强污水处理系统周边绿化,尽量采用乔、灌、草结合的绿化方式。 (2)水环境: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沟排入周边已建雨水管网;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共同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GB/T189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于站区绿化;设1个0.5m3隔油池、1个2m3化粪池和2m3/d/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个6m3中水暂存池储存雨天中水。 (3)声环境:选择低噪声变压器及电气设备;在设备安装时要保证各类接口接触良好,减少火花及电晕放电噪声;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储能电池舱、PCS舱设备、主变等噪声部件运行良好;水泵等设备应采取减振措施,水泵采取隔声降噪。运行过程中保持水泵房、设备间等的门窗紧闭。采取上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项目配备带盖密闭垃圾箱,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食堂隔油池废油严格按照曲靖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的通知》等要求进行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后清运及处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后清运及处置;磷酸铁锂电池需要更换时,提前通知供应商,项目内不暂存,由供应商直接回收;废铅酸蓄电池及少量检修、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不得私自处置;项目站区辅助用房内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建筑面积为25m2,框架结构,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固废处置率100%。 (5)生态环境:对综合楼、污水处理设施、场内边缘未硬化的空地采用植草绿化,绿化面积约3836m2。 (6)电磁环境:依据《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站区保护区范围为站围墙外延3m所形成的区域;在设备的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的数量和均序环(或罩),以控制导体、瓷件表面的电场分布和强弱,避免或减少电晕放电;储能电站内电气设备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在设计中按有关规程采取一系列的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如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将可以有效的降低电磁环境影响;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加强变电站内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使设备和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采取上述措施确保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要求。 (7)环境风险:变压器事故油池、危险废物贮存库防渗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计建设;设1个50m3事故油池;每个主变下方设1个10m3的集油坑,共2个;配备适量的消防应急设备;设置标识、标牌;加强对项目风险源的日常管理和检查,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演练。 (8)服务终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服务期满后项目如继续服役,应对各类设备进行检修、更换,报废的设备由生产厂家回收或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终期不再服务的对各设施、设备、构筑物等进行拆除,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并对站区进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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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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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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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同意公开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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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