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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202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9-04 11:31:32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审计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202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曲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曲靖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202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4年,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人大决议要求,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持续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及项目、重大风险隐患、公共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力度,科学规范开展审计,为曲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审计保障。根据审计法相关规定,市审计局依法对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全市审计机关共审计(调查)项目186个,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4.15亿元,上缴财政3.49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地各部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一中心一样板两区”奋斗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要求,持续加大财政支出强度,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6%;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全力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全市财政收支平稳运行,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但审计也发现,年初收入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精准、支出管理不规范、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等问题较为突出,需进一步加以改进和纠正。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收支管理方面存在收入预算编制不精准,未按规定用途动用预备费,专项结余资金170.46万元未安排使用,1个项目进度缓慢等问题。二是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未及时下达专项资金13119.36万元,1家单位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3.21万元,2家单位应付未付培训费92.8万元,7家医院信息管理质量控制不严格等问题。三是延伸审计部门单位存在4家单位未及时清缴非税收入及存量资金3177.36万元,1家单位坐支非税收入7.24万元,1家单位出借款项20万元长期未收回等问题。

(二)县级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对会泽县2023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缓拨上级专款,未按规定用途动用预备费,未按规定将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未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家单位在往来款中列支691.03万元,4家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577.71万元,1家单位违规转移零余额账户资金1017万元,1家单位无依据收取工作经费35万元,2家单位未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22.66万元,1家单位违规使用大额现金列支27.7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以强化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为目标,对市级5家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了审计。从审计结果看,市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逐年向好,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决算制度执行不够严格。4家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经费385.16万元,3家单位支出不实360.93万元,5家单位决算草案编报不实237.86万元。二是政府采购重点环节把控不严。3家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122.33万元,1家单位2个项目采购程序倒置,1家单位5个项目未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或数量签订合同,4家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费用,2家单位未履行程序变更合同。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3家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1168.68万元,5家单位应缴未缴财政资金1254.94万元,2家单位绩效自评不准确;1家单位4个项目推进缓慢。四是财务基础性管理水平不高。3家单位报销原始单据不合规,2家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执行不严格,2家单位专用基金核算不规范,2家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2家单位工作机制不完善。

(四)2024年度政府性债务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对曲靖市2024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46个项目台账管理不规范,7个项目账务处理不规范,18个项目应缴未缴专项债券资金利息收入700.37万元,1个县专债资金拨付不及时12200万元,1个县797.6万元项目收益未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2个项目未严格执行专户管理,10个项目进度缓慢。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城镇公共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对中心城区(麒麟区、经开区)2022年至2024年8月城镇公共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管理职能职责履行不到位,对非法泊位清理整治工作力度不够,停车泊位设置施划程序履行不到位且不够科学合理,智慧化信息化建设不到位,停车费筹集管理使用不严格。

三、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项目,重点检查了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促进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发挥效益。

(一)企业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经济责任等审计,重点关注了企业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19家单位少计漏计3573.43万元在建工程、119.08万元无形资产、147间住宅商铺、57337.67万元房产设备物资等资产,3家单位未及时办理资产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2家单位未定期盘点固定资产。二是违规使用和处置资产。6家单位违规处置544.69万元资产,2个县、1家单位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或违规返还税收等1811.82万元,9家单位应收未收资产出售或出租收入599.64万元。三是资产使用效益不高。5家单位的2宗土地、3375.59平方米厂房、374.63万元资产闲置,未盘活实现保值增值。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紧紧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督促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对1个县2位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曲靖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以及牛栏江流域(曲靖段)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师宗县生态保护属地责任未压实。林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制定涉税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进展缓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重叠区域设施重复建设,污水治理工作滞后,师宗县11304亩耕地用于非粮食作物种植;对非法占用土地、违法违规建房等问题查处力度不够。二是牛栏江流域未能得到有效治理保护。未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河一策”三年行动方案编制与专项方案衔接不够,“三治一改善”仍存在薄弱环节,流域生产经营建设多环节管理存在短板。三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还有弱项。制度体系建设执行还不到位,18个“千吨万人”级供水水源未纳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1个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划入后备耕地5.57亩,145个水源保护区157.68万亩未划入畜禽禁养区,143个水源保护区31.68万亩林地未划入公益林,水源保护区内26个历史遗留矿山未修复、6家养殖场防疫设施及手续不完善,148家水厂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或证件已过期,35家用水单位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四是资金征管用及项目管理不规范。滞拨专项资金10492.26万元,应缴未缴、应收未收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土地出让金等21933.87万元,牛栏江流域应付未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等22748.1万元,部分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四、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以促进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为目标,重点开展了2023年乡镇通三级公路项目专项审计调查、三元路南延线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审计调查。

(一)2023年乡镇通三级公路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建设资金不到位76271.04万元、缓拨3896万元,2家单位违规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2个标段设计变更未履行审批程序,参建单位履行组织管理、监理监督等职责不到位,6份合同签订未约定关键条款或签订不及时,5个工程开工缓慢或超合同实施时间,3个项目已完工但未形成计量资料,1家单位项目支出报销缺少必要原始凭证。

(二)三元路南延线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多计工程结算价款96.94万元,未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农用地转征等相关手续7项,部分工程未招标、未实行工程监理,1家单位未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检测,建设单位履行组织管理和监督职责不到位;监理单位履行职责不到位;部分工程未与发包公司签订合同或合同签订不规范、不及时。

(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个县未完成2024年蓄水目标任务,9个县虚报蓄水量817.96万m3,9座水库登记总库容超过实际63.17万m3,7座水库未开展除险加固工程,6座水库未按期开展安全鉴定或鉴定不合规、鉴定单位资质不符,138座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未建设完成或运行。15座水库擅自调整部分主体工程建设设计内容,7座水库超批复概算投资407.12万元,2座水库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增加投资393.2万元,1座水库按变更前施工内容结算导致结算不实,28座水库未验收即运行或竣工验收不及时,1座水库项目资金闲置166万元,44座水库未发挥蓄水效益或无法正常蓄水,28座水库除险加固后未发挥投资效益,2座水库未按规定报废,8个县每年汛前未对水库淤积和库容侵占情况摸排,5个县部分水库存在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水库水源被私自截取、设备损坏等问题。

五、其他重大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县属政府性平台公司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对9个县(市、区)所属的政府性平台公司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2个县企业管理制度与上级规定不相符,2个县出台的县属企业相关管理办法已失效,3个县国资委未履行大额资金借出借入审核、报批监管职责,1个县国资委日常监管不到位,5个县决策程序不合规,2个县平台公司债务不实不清,5个县违规改变债务资金用途,4个县违规改变专项债券资金用途,4个县未按期兑付本息,2个县对外借款未约定利息或未收取资金占用费,8个县出借资金逾期未收回,4个县借新还旧置换到期债务风险高,2个县部分投资、担保业务存在损失风险。

(二)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专项审计调查

按照云南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对全市10个供销社2016年至2023年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6家供销社治理机制不健全,8家供销社综合改革目标任务未完成,7家供销社社有企业服务“三农”职能弱化,3家供销社决策经营未经充分论证、可行性研究,10家供销社及其社有企业应缴未缴结余资金及税金216.29万元,7个基层社坐支现金433.89万元,6家供销社及其社有企业列支应由他人承担的费用240.37万元。

六、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强化收入统筹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使用进度,防止财政资金闲置沉淀。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打破预算分配固化问题,清理不合理的“法定挂钩”或“刚性提标”支出政策。做实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全过程绩效监控,强化结果运用,推进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衔接。

(二)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完善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优化债券资金使用范围;强化全口径债务监管,稳妥化解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加强民生资金全过程监管,有力维护特殊群体利益。健全细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绩效管理,继续加大资产盘活力度,促进发挥资产使用效益。强化制度约束,推动构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均衡高效利用。

(三)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持以政治监督为统领,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完善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不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惩财经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牢牢守住财经纪律“高压线”。

(四)加强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审计机关要与市委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巡察、检察、法院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审计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财会监督等协同联动机制。在及时解决单一问题的同时,要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执行性缺陷、制度性漏洞,一体推动形成揭示问题、推动整改、完善制度、促进改革的闭环工作机制。

 

注:参照云南省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体例,本报告正文中对县(市、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