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宣威市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威市建设东街213号,邮编:655400,电话:0874—7162766,电子邮箱:xwszf2015@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宣威市人民政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宣威市人民政府加大各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民生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财政预决算等方面信息公开。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了食品药品监管、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为群众提供精准服务。2024年,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33条(其中,发布政策文件18个、政策文件解读18个,政务动态信息更新313条、人事任免信息7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05条、其他政府信息1190条)。编发宣威市人民政府公报2期,电子版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发布,目前全市7个乡、9个街道、13个镇、311个行政村、58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或群众办事服务点均按规定摆放展示云南省人民政府公报、曲靖市人民政府公报,适时上架更新并加挂云南省人民政府公报微信扫码小程序,方便群众微信扫码查阅,政府公报覆盖率达100%。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宣威市人民政府共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件3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结,办结率为100%,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出现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宣威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和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明确由宣威市司法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对已失效、已废止的市政府文件,及时调整文件有效性标识;组织开展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做好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集中上传和统一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宣威市人民政府着力打造更高效、便捷、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的建设、管理、维护,不断调整栏目结构,优化栏目配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查询需求,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服务水平。
(五)强化监督与保障情况。2024年,宣威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全市各单位栏目节点和政务新媒体的监测,采取网上提醒、电话督促、发文督办等方式予以督促整改,2024年累计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通报4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数量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改革创新的手段还不够丰富;三是重点领域方面涉及多部门的公开任务协调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政府信息全过程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改进情况: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质量,不断加强精细化要求,展示方式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二是在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内容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不断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三是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法规及相关政策学习,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协调沟通,确保资源共享,建立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管委会之间顺畅、高效的信息资源共享和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和规范工作程序,激励各单位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宣威市人民政府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