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曲靖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污水治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提案》(第06030107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总体情况
(一)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
2024年6—8月,全市完成首轮村庄(行政村、自然村)底数、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情况县级自查、市级抽查核查,配合省级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省、市联合抽查,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数据质量。根据“云南省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信息系统”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市排查录入信息系统行政村1559个,完成生活污水治理1082个,治理率达69.4%;全市自然村14531个,完成生活污水治理9627个,治理率达66.3%,其中集镇建成区、城乡结合区、生态敏感区范围内1664个自然村全部完成治理。
(二)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情况
全市排查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清单27个、省级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清单17个,共计44个。其中,麒麟区3个、沾益区1个、马龙区8个、罗平县4个、陆良县26个、会泽县1个、师宗县1个。截至目前,累计完成17个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其中2022年完成治理3个,2023年完成治理10个,2024年完成治理4个;完成10个省级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其中2022年完成治理9个、2023年完成治理1个。
二、有关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加强水源地保护及生态修复”建议落实情况。一是推进划定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摸清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底数,目前全市确定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125个,正开展保护区划定工作。二是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排查整治。2023年各县(市、区)排查出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31个,针对隔离防护设施不完善、保护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等环境问题,督促有关县(市、区)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确保2024年底前整体完成整改。三是开展不达标水源限期治理工作。对不达标水源分析超标原因,制定限期治理方案,开展限期达标治理,不断提升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二)关于“加快水环境治理项目实施”建议落实情况。一是大力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2021年以来,全市争取中央水生态环境资金项目13个,资金3.45亿元,主要用于水源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生态缓冲带建设。二是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命名、整治、规范化建设和全过程管理。截至目前,全市排查排污口2927个,排查率、溯源率均为100%,其中,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等城市建成区外的排口2069个,需整治255个,已整治完成148个。
(三)关于“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议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进治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多次深入一线实地调研、现场督导,制定实施方案和系列配套文件,建立闭环落实和全过程督导机制,有力推动城乡“两污”治理。二是完善治理思路,突出以用促治。出台曲靖市农村“两污”治理实施方案,系统推进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治理,在山区半山区、非水生态环境敏感区优先选择低成本、可持续的治理路径,以资源化利用为主,突出多点收集、分散利用,就近就地治理、利用和消纳农村生活污水。三是聚焦项目建设,积极争取资金。积极探索地方补一点、企业担一点、上级奖励一点、社会捐赠一点、项目综合平衡一点等“多个一点”模式,多渠道筹措资金。2020年以来,全市共争取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77亿元。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29亿元,对验收达标的市级按照每个乡(镇)每年4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连续补助3年。积极申报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整县推进试点资金,麒麟区已入选第一批试点,富源县入选第二批试点,成功争取“以奖代补”资金3975万元。积极申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初步谋划5个项目,覆盖南盘江、牛栏江流域,拟争取资金约1.5亿元。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农村改厕工作一体推进、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增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厕所革命”工作的协同性、系统性,全链条推进治理工作。
二是加强项目包装及资金争取。加快在建项目建设,推动麒麟区、富源县省级“以奖代补”整县推进试点项目2025年底前顺利通过省级评估。围绕长江经济带、重点流域、重要水体等环境功能定位,分区域、分流域谋划储备及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补助。强化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加强项目前期设计论证、中期进度监控、后期评估总结,形成闭环管理。
三是加强设施运行管护。坚持建管并重,督促指导各地严格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设施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机制,抓实治理设施建设全过程质量控制监督,全力破除“重建设、轻运维”的顽疾。
四是全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围。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鼓励群众以资源化利用实现污水科学就地回用,从源头减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充分听取群众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愿和需求,鼓励村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方案设计、过程建设、运行维护和成效监督,鼓励村集体和群众采取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治理。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