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鑫彪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网约房监管的提案》(第77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关于房源底数不清的问题。一是全市公安机关紧密结合“三查四告知”和夏季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深入街道办事处、小区物管、公寓物管或村委会等单位了解情况,张贴《关于登记网约房实名信息的告知书》;结合“一标三实”社区警务系统信息采集有关要求,深入居民小区、公寓楼等场所开展上门调查和房源登记等工作。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警民联系微信群等方式推送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全面查找网约房源信息。三是登录美团、途家、小猪和携程等主流网约房平台,认真查找可能是本辖区的网约房源,并及时上门进行核实确认。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在美团、途家、携程等APP主流网约房平台查询到发布网约房源信息的有637家,经核查登记网约房92家。
(二)关于入住信息核验难的问题。全市公安机关强化宣传发动全面推广使用“云南治安实名信息登记”小程序(简称“云治采”),严格按照《云南网约房信息登记操作指引》,强化培训指导,做好网约房经营者信息登记工作。一是上门发放操作指引,进行面对面的培训指导。二是开展网约房经营者进行集中培训和现场答疑。三是告知网约房经营者登录“云治采”下载操作指引和培训视频进行学习。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网约房实地宣传培训290家次,张贴《关于登记网约房实名信息的告知书》959份,发放宣传手册5900余份,通过微信公众号、警民联系微信群等方式推送宣传540余次。“云治采”共录入境内旅客入住信息9511条。
(三)关于民事纠纷多发频发、治安隐患排查难、消防隐患凸显的问题。公安机关在全面做好已登记网约房治安管理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治安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发现的消防隐患,及时推送应急管理部门督促落实整改。
二、存在问题
由于“网约房”性质属性、准入条件、监管办法和处罚依据尚无明确界定,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清、属性不明。从经营性质看,“网约房”属于旅馆住宿经营活动,需履行一定的审批程序,需取得《营业执照》,并且若按照旅馆业标准管理,必须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但“网约房”以普通住宅为场所,基本无法取得特行证。
三、下步打算
一是全市公安机关将在认真登记网约房的基础上,推动立法或出台规范性文件,加强网约房安全管理,确保网约房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二是配合市场监管、消防、网信、住建等职能部门,完善审批及相关证照,全面落实实名制登记管理、防火防盗防电诈宣传、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等措施,及时排查整改安全管理隐患。三是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网约房平台监管,落实网约房平台监管后台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好出租方资质和承租方的身份核查、数据上传承担监管职责。四是对在经营中存在欺诈行为的,推动及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八科,联系电话:0874—3128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