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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96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0-28 17:05: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4〕220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第二界别活动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关爱农村留守老人的提案》(第96号),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方面

曲靖市高度重视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四下基层”优良传统“五级书记”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现场会精神,加强对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出台《曲靖市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从2023底开始,全市采取“自下而上”摸底排查和“自上而下”比对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摸清全市农村留守老年人底数,及时将留守老年人数据录入云南省养老服务管理平台,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卡”原则建档立卡,实行建档立卡与动态管理,适时调整更新。定期将留守老年人信息与社会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医保、脱贫监测信息进行比对分析。截至2024年9月,全市有农村留守老年人7268人,其中,80岁以上897人、70—80岁2910人、60—70岁3461人;健康5179人,失能(失智)、重病、重残等8类重点人群2089人。

二、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

一是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社会力量可通过自建、租赁、合营、承包等方式运营养老机构。自建民办养老机构经备案后按每个床位1万元进行补助,通过租赁住房或其他设施改造的按每个床位0.5万元进行补助。2015年以来,给予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857万元,2020—2022年补助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资金120万元,民办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纳入财政预算。2019年,养老机构设立从行政许可改为县级备案,简便手续、降低门槛,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允许养老机构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县级)多点设置。全市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全部实施公建民营,部分农村敬老院实施托管。二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23年累计上报养老服务项目136个,争取到省级以上养老服务资金近2.03亿万元,其中,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1.37亿元,各地整合有关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和服务保障。三是积极开展老年助餐服务。2023年建设老年幸福食堂19个,并通过自建、餐饮企业挂牌等方式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财政分别给予3—20万元不等补助。四是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2023年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1500户,2024年全市修改完善居家适老化改造清单,进一步扩大适老化改造内容。争取民政部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争取项目资金3951万元,将建设不低于3592张家庭养老床位。

三、重视留守老人心理健康问题方面

一是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将农村留守老年人健康保障工作纳入2024年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和责任目标考核。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为农村留守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季随访诊疗1次。所有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就诊。二是加强本地就业岗位开发,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大岗位信息收集和推送力度,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今年1—9月全市收集岗位信息60万余个,其中本地岗位信息14.4万个。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就业岗位信息,发布招聘信息39期,提供本地岗位600余个,举办现场招聘会294场次,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服务;持续开展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鼓励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重点群体自主创业。三是丰富老年人关爱服务。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让老年人树牢防诈意识,结合“3·5学雷锋”活动,开展关爱“一老一小”志愿服务活动155场次,活动覆盖5000余人,看望慰问1300余人。

四、加强宣传引导方面

一是利用重阳节、春节等重要节日,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充分借助媒体平台,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将关爱农村留守老人行动的声音不断扩大、视线不断延伸,激发全社会对农村留守老人群体的关心和重视。二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曲靖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防养老诈骗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浓厚氛围。三是发放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倡议书,不断加大对留守老人权益保护力度,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护留守老人的良好风尚。四是打造麒麟区太和街道鑫源社区、茨营镇团结村委会、宣威市复兴街道、陆良县板桥镇大桥村、会泽县老厂乡茶花箐村和安家坪村等六个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工作。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秘书七科 联系电话:0874—312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