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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12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0-20 10:00: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4〕407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九三学社曲靖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保障农业发展用地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提案》(第112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建议事项的具体落实情况

(一)规范用地分类,摸清底图底数。自然资源部每10年组织开展全国国土调查,并按年度实时变更调查数据库。2019年启动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调查成果于2022年4月7日通过国务院审批并公布实施,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管理及所有土地开发利用的基础。调查将地类分为湿地、耕地、种植园地、林地、草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等十三个一级地类,以支撑服务自然资源监管工作。

(二)构建“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层传导保障用地需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19〕18号文要求,曲靖市2019年8月启动包括市县乡在内的国土空间三级三类规划体系编制构建工作,其中《曲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市级总规)于3月29日得到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正式作为曲靖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5月24日全市所有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得到审批,进一步传导落实市级“三区三线”指标,确定了规划分区和全域空间的主要用途。目前正在全力推进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一步落实具体用途。此外还有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实际管理工作中的需求和问题编制的专项规划,以及针对实施和建设的详细规划(包括村庄规划)以解决不同层次和尺度土地利用及底线保护的问题。

(三)多措并举保证农业生产需求。曲靖市级总规按照应划尽划原则,将曲靖市最适应耕种土地全部划入耕地保护红线,占全省耕地保护任务1/7以上的耕地,占曲靖市国土面积2.89万平方公里的1/4以上土地用于粮食及农业生产,并提出农业生产“大食物观”,从耕地资源向整个国土资源拓展,全方位、多途径开发种植资源,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保证粮食安全。

(四)全力保障乡村振兴相关产业建设用地需求。一是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21年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三部门出台《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实施意见》,规定为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就地消费等环节“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落地,可采用只“转”不“征”方式将符合条件用地转化为集体用地,用于农业配套产业用地。2022年以来共审批项目7个,至今全市已审批10余个项目。二是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积极支持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含生产设施用地及辅助设施用地,全力支持农业生产产业发展。三是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积极争取将曲靖市沾益区纳入第一批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为全市积累工作经验。四是大力推进“增减挂钩”支持乡村振兴。从2009年开始通过“增减挂钩”,助力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级平台实现流转交易,资金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事业发展。2023年全市拆旧复垦和建新项目审批10个。五是积极盘活农村存量空间支持建设。为支持乡村振兴,各县市区选取辖区内交通或特色产业村庄开展试点,利用闲置宅基地统一改造成为旅居营地、传统技艺体验旅游等,市级选取6个村庄开展乡村振兴先导工程。曲靖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出台《曲靖市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空闲地保障群众合理建房需求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保证农村民生建房需求。目前曲靖市尚未开展以乡(镇)或村为单位的全域土地整合整治工作。

(五)积极探索严格管控类耕地利用。为切实提高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曲靖市耕地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及安全利用专项方案》,一方面强力推进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识别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途径,追溯污染源头并整治,落实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耕地分类管理制度,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制定并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鼓励因地制宜利用受污染耕地发展无土栽培、水肥一体化的现代设施农业。另一方面管理中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丰富规划体系保证用地需求。一是持续推进全市“三级三类四体系”建设,按照“一张图”管理原则,支持曲靖市农业产业用地空间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合理规划未来5、10、15年的重点项目库,纳入不同级别国土空间规划,对用地进行预留支撑。二是进一步完善村庄产业发展与存量用地梳理结合的详细规目划编制,保证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三是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以乡(镇)或村为单元,有序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扩大村庄存量建设用地使用范围,赋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二)创新用地保障方式。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统筹安排全年土地利用计划,切实保障有效投资需求。建设用地按照“城镇开发边界”、“村庄边界”两条线进行总量控制。

(三)进一步完善受污染耕地利用制度。目前由于受污染农用地范围尚处于保密阶段,地方性立法过于敏感,下一步市政府将牵头完善这一工作,制定改善受污染耕地相关专项计划,按年度实施。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9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