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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6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0-19 10:55: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4〕382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陆慧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置建设的提案》(第36号提案),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曲靖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的建议

目前,全市城市生活垃圾采用焚烧和卫生填埋两种方式处理。已建成投产垃圾焚烧设施4座,即:曲靖中心城市、宣威市、罗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会泽县水泥窑协同生活垃圾处置厂,设计日处理能力分别为1200吨、500吨、300吨,共计2300吨。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6座,其中,除富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仍在使用外(待富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面投运后封场),其他填埋场已临时封场或改作飞灰填埋场使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一体化规范处置工作,围绕及时弥补填埋场满库后处理设施需求、确保陆良、师宗、富源等地生活垃圾得到全面规范处置,及时启动推进陆良、师宗、富源生活垃圾焚烧新建项目建设,日处理能力分别为400吨、300吨。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23年7月16日启动建设,总投资36881万元,累计完成投资约32455万元,总体进度88%,计划11月底前点火试运行。师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23年8月启动建设,项目总投资26101.7万元,累计完成投资约22185万元,总体进度85%,计划11月底前点火试运行。富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总投资21303.54万元,于2024年3月30日点火调试,2024年8月10日完成单体调试,2024年10月8日生活垃圾正式进厂,发酵半月后,10月底正式投产运行。下一步,市级将加快督促推进陆良县、师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建成运行,切实提高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

二、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的建议

按照《曲靖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要求,由专班统筹调度推进全市乡镇生活垃圾设施建设,截至9月底,68辆铲斗式压缩车配置任务已完成114辆,189辆挂桶式压缩车配置任务已完成328辆,967辆勾臂车配置任务已完成1373辆,10592个勾臂箱配置任务已完成20269个,38449个垃圾桶配置任务已完成55724个,全市垃圾收运处置设施配置已全部完成。

三、关于“建立完善一体化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是督促推进陆良县、师宗县、富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产运行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置,完善设施体系,确保2024年底,全市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置。二是打破原各县(市)处理本辖区垃圾的格局,统筹考虑运输距离、成本等因素,以县(市)各自区域内处置为主,统筹全市生活垃圾处置,适当推进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跨县域共享。三是按照“户减量、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置”的基本原则,推行城乡一体化处置为主、镇村一体化处置为辅、就近就地治理相结合的垃圾清运处理模式;以城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为中心,运输距离70公里以内的124个乡镇(街道),采取城乡一体化处置;运输距离超过70公里的宣威市阿都乡、会泽县田坝乡等13个乡镇日均约150吨垃圾,可利用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设施,采取镇村一体化或就近就地规范收集处理。

四、关于“完善垃圾清运处置费收缴制度”的建议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要求,由市发展改革委指导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核定本区域城镇生活垃圾清运费、处置费标准和动态调整机制;农村地区按照“村民自治”原则,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下一步,市级将加强部门联动,统筹指导各县(市、区)完善垃圾清运处置费收缴制度,形成全市统一的垃圾清运处置费收付体系,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按照标准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并做到应收尽收,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制定“一县一策”补助机制进行补助,保证垃圾清运、处理各环节可持续运行。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