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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1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0-15 10:45: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4〕331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杨兴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31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煤炭资源丰富、煤种齐全、煤质优良,是云南省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煤炭在曲靖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柱性和基础性作用。全市在册煤矿数目为113个(114井),规划产能7340万吨/年,平均单井规模64.95万吨/年。按行政区域划分:富源县61个、宣威市26个、麒麟区8个、师宗县7个、罗平县8个、沾益区1个、陆良县1个、会泽县1个。截至目前,全市煤矿共复产75个、核定产能2904万吨/年,复建12个、建设规模975万吨/年。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加强重大灾害防治。紧盯瓦斯、水害、顶板、火灾、煤尘“五大灾害”,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加强日常性风险辨识,严格落实超前防治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督促富源、宣威、麒麟、师宗、罗平5个重点产煤县(市、区)推进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及成果运用。扎实开展29个煤矿“一矿一策”突出危险性鉴定分类处置工作,推动29个邻突矿井中,直接认定或鉴定“戴帽”12个,完成鉴定、论证不具有突出危险性13个,并积极推动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探索瓦斯灾害治理的有效方法。

(二)充分释放煤炭先进产能。一是稳妥有序推进煤矿复工复产。持续加强技术服务指导,严把复产复建验收关口,坚持“程序不减、标准不降”,坚决禁止煤矿带病复产复建。截至目前,全市煤矿共复产75个、核定产能2904万吨/年,复建12个、建设规模975万吨/年。二是督促煤矿加快项目进度。推动建设项目按期完成建设、加快自主组织竣工验收,帮助指导煤矿申办“两核查”、安证变更、生产能力确认等手续,尽快形成一批投产达产煤矿。截至目前,实现竣工验收转入生产1个、释放产能75万吨/年,完成核查验收待取安证1个、释放产能45万吨/年,批复建设煤矿进入联合试运转2个、释放产能75万吨/年,预计年底前转入联合试运转煤矿2个、释放产能75万吨/年,预计2025年底前转入联合试运转煤矿3个、释放产能360万吨/年。

(三)加快推进煤矿手续办理。充分发挥煤矿采矿许可证延续办理工作专班作用,明确专人赴省自然资源厅跟班驻点,适时掌握各个煤矿手续办理进度,分析研判煤矿报件审查存在的困难问题,积极联动市、县要素保障部门,合力解决制约煤矿采矿证手续办理难题。截至目前,协调加快推进采矿证延续办理,全市2024年底前采矿许可证到期70个煤矿已办结52个。

(四)推进煤炭储配项目建设。积极打造集煤炭集散贸易、原煤洗选加工、不同热值煤炭掺配等功能为一体的平台中心,着力构建煤炭“储—运—销”体系,加快提供煤炭产品运输、存储、转运服务以对接下游企业用煤需求。截至目前,已推动3个项目建成投运、2个项目按计划工期推进建设、2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五)稳步推进“五化”矿井建设。严守综采综掘底线,“一矿一策”制定改造提升方案,加快推进“五化”建设,引导煤矿在实现机械化、自动化的基础上开展智能化建设,提升煤矿科技装备水平,全力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目前,全市保留矿井完成“双回路、双电源”煤矿侧改造93矿,80个复产复建煤矿均实现综合机械化开采、掘进,68个煤矿实现辅助系统自动化,完成建设智能化综采工作面8个,建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矿井3个,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更加牢固。

(六)推动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煤炭堆存场所煤尘整治行动及煤矸石整治三年行动、绿美煤矿创建三年行动,强化统筹调度,确保各项整治行动落实落地、见行见效。2024年新建煤炭储备交易中心2个,推动煤贸行业发展集约化、环保标准化、运输密闭化、管理规范化,消除煤炭堆存场所煤尘污染问题;以县为单位编制煤矸石处置、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煤矸石数量精准、流向明确、利用科学,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推进21个绿美煤矿创建工作,示范带动全市煤矿生态文明建设。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扎实做好采矿证相关管理权限下放的承接工作。省自然资源厅于2024年6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4〕2号),将煤矿业权延续、保留、缩小范围、转让变更、矿业权人名称变更、变更开采方式、注销(含公告注销)登记等事项委托下放州(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强化协调配合,在储量报告评审、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等前置要件的审查环节加强与省级部门的对接协调,申请优化采矿证延期、增扩矿区范围的办理流程,明确相关报件的编制深度和质量要求,提升报件审查和审批效率,加快煤矿采矿权手续办理。

(二)持续最大限度释放煤炭产能。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研究制定细化方案和工作措施,坚持“六个一批”最大限度释放煤炭产能。服务指导11个在建煤矿加快施工进度竣工投产一批(释放产能630万吨/年),推动龙潭田、石槽河2个露天煤矿核增产能一批(释放产能160万吨/年),以朝阳、五一、烂泥沟煤矿井工改露天为重点改造升级一批(释放产能150万吨/年),以恩洪、老厂矿区11个探矿权(规划产能1620万吨/年)为重点规划新建一批,以富村、恩洪矿区32个探矿权(规划产能930万吨/年)为重点谋划储备一批,以科学高效完成整治清单调整,化解8对整合不彻底历史遗留问题为重点释放产能一批(规划产能505万吨/年),推动生产煤矿稳产达产、建设煤矿早日建成投产,最大限度释放煤炭产能,切实做大做强煤炭产业。

(三)持续抓实抓细重大灾害治理。建立健全煤矿灾害治理负面清单、退出机制,倒逼煤矿企业强化主动治灾理念,进一步推动灾害治理,坚决遏制灾害群死群伤事故。瓦斯防治方面,研究制定全市瓦斯治理办法,提高瓦斯治理能力水平;推进富源县纳佐、兴路、欣欣、河兴等瓦斯治理试点矿井建设,示范带动全市煤矿瓦斯防治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水害防治方面,抓实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及成果应用,督促辖区煤矿结合区域防治措施,认真抓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顶板管理方面,以罗平县为试点,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三软”煤层开采支护专项课题研究;督促煤矿规范进行支护设计,合理选择支护方式、确定支护参数,提高支护合理性和可靠性。机电运输方面,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机电运输设备定期检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严禁带病运行、带电检修、超负荷运转。

(四)持续推动煤炭智慧物流改造。通过对已投运的煤炭储备基地项目进行信息化、智慧化改造,突出线上交易平台、线下集散基地的联动,打通煤炭供需信息不匹配、煤炭产品存储运输转运存在梗阻的限制,为焦化、煤化工、钢铁、火电、建材等下游用煤企业提供煤炭集采集运服务,降低煤炭采购、运输成本,可有效提升企业竞争力。督促云南省煤炭产业集团加快推进“云南省煤炭交易中心(曲靖平台)”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信息聚合功能,实时在线反映全市煤炭生产、储存、使用、流通、价格等市场运行情况,为全市经济运行调度、电煤保供、煤炭储备、煤炭市场调节、煤炭价格平抑等提供信息支持,为煤炭生产、运输、工贸企业提供交易信息。

(五)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建立煤炭清洁高效集约化利用机制,大力推进清洁生产,积极推进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精准适配用户需求;健全商品煤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煤炭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质量跟踪监测和管理机制,促进煤炭生产和消费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全力推进老厂、恩洪等矿区煤层气勘探开发,督促高瓦斯矿井以低浓度瓦斯发电为重点,加快建设瓦斯抽采发电系统,推动煤矿瓦斯治理与抽采利用一体化发展。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4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五科 联系电话:0874—3122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