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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30 11:17:4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审计局   

2024年9月3日在曲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曲靖市审计局局长  李 维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2023年,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人大决议要求,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及项目、重大风险隐患、公共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力度,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为曲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审计保障。根据审计法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审计局依法组织对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地各部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按照“五个高于”“两个提升”“六个走在前列”的要求,聚焦“六个着力”重点工作,持续强化“六个方面支撑”,统筹发展和安全,经济持续恢复向好,发展质量稳步提升,谱写了中国式现代化曲靖篇章。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3年,市级(含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4067万元,同比增加123124万元,增长26.7%;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1698万元,同比增加110890万元,增长10.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4593万元,同比增加27684万元,增长15.6%;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5200万元,同比增加84910万元,增长25.7%。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451万元,同比减少266万元,下降4.0%;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21万元,同比增加85万元,增长36%。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5049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8.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8%;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1481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9.6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25%。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暂付款管理方面存在违规扩大预拨经费范围17586.99万元;未及时清理消化暂付款76152万元等。二是预算收支管理方面存在产业引导基金收益1287.1万元未上缴国库;延伸审计1个单位存在延压非税收入48.93万元、财政专户中二次分配结余资金2328.35万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793.24万元、未按要求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等。三是延伸审计3家部门单位存在存量资金未上缴财政等1589.64万元。

(二)县级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对1个县2022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审计发现:6家部门单位未落实减税降费房租减免政策、违规收取保证金等33231.92万元。4家部门单位坐收坐支非税收入、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等6598.84万元。3家部门单位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等262266.76万元。财政部门违规调节收入32852.82万元;预收国有资本经营收益8000万元用于平衡预算。4家部门单位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等3224.91万元。6家部门单位违规报销相关费用等214.73万元。1个专债项目进展缓慢且资金闲置19914.19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按照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的要求,重点对5家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执行和编报不严格。4家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155.67万元,1家单位预算编制不合理810万元,1家单位超标准发放职工津补贴9.83万元,1家单位差旅费报销不规范9.32万元。二是资金使用绩效仍有待提高。3家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657.84万元,1家单位应缴未缴存量资金266.21万元,1家单位资金滞留闲置156.83万元,1家单位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72.46万元、未按进度支付工程款47.68万元。三是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1家单位在决算草案编报不准确2.18万元。

(四)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审计情况

2023年,全市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36个、发行债券资金104.9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应缴未缴专项债券资金利息收入1341.66万元,4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闲置64980.53万元,违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98843.27万元,31个专债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未严格执行专户管理,10个项目进度缓慢,5个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1个项目收益未达预期。

(五)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一是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审计发现专项借款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等3个方面9个问题。二是2022年度全市民族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2个县未及时拨付民族专项资金486.72万元;1个乡镇对投标人资质审查不严格;1家单位违规挤占民族专项资金3.25万元。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5个县及两所市属学校2021年至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落实不到位。1个县将13所城区学校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2个县、1所市属学校申报人数、天数不实,多申报营养膳食补助资金1241.45万元;1所市属学校、3个县173所学校供餐形式不合规,采取课间加餐或早餐模式代替午餐热食。二是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4个县将补助资金17755.68万元用于基层“三保”等支出;3个县拖欠供应商货款18219.78万元;2个县未足额配套承担营养膳食补助支出责任4382.57万元。三是监管机制不健全,食品安全存在风险隐患。4个县部分学校提供小粑粑、午餐肉、乳饮料等深加工食品;未建立健全供餐企业准入退出监管机制,3个县部分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企业继续供餐。四是大宗食材采购招标不规范。5个县及两所市属学校未按规定对大宗食材统一组织采购。五是违规向食材供应商收取赞助费、管理费。2个县教体局、7所学校等违规接受食材供应商捐款捐物321.56万元。

(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审计情况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底线任务和增加农民收入中心任务,组织对1个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落实不精准。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26.29万元;332名死亡人员未及时停发最低生活保障13.91万元。二是项目推动不及时。4个项目推进缓慢;1个项目竣工决算不及时,资金支付率低;16个项目未与合作对象签订实物担保协议,导致注入资金回收无保障。三是资金管理不规范。8家部门单位应收未收项目本金及分红、应缴未缴项目结余资金、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等16134.84万元;2家单位应收未收经营性资产租赁费175万元;1个乡镇应付未付土地流转租金21.68万元。

三、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项目,重点检查了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促进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发挥效益。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经济责任等审计,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不实。6家单位少计漏计房产22平方米、设备物资906.42万元、无形资产115.16万元等;1个单位应计未计在建工程951.16万元。二是运营效益不高。1个专项债券项目建成后资产闲置,收益为0,远低于实施方案收益论证数;2个县应收未收或违规减免土地出让金、税收等24836.11万元。三是应收未收处置收益。应收未收1家单位业务用房等国有资产处置收益166.6万元,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紧紧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督促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对3个县、4位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到位。1个区将林地划入基本农田538.68亩;1个县未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二是落实重大决策有差距。1个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未出台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三是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严格。2个县163个项目未完成编制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个县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未划入基本农田1934.99亩;1个县土地闲置360.99亩,批而未供土地1523.7亩。四是目标任务未全面完成。1个县耕地保有量未完成“十三五”规划上级下达的目标要求;1个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不到位;1个县污水集中收集率低。五是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3个县7808.17亩耕地用于非粮食作物种植;2个县违规占用林地86.88亩。六是资金征管用不规范。3个县滞拨专项资金、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款、垃圾处理费、水资源费等106617.2万元。七是项目建设效益不佳。2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拨付不到位,项目未按规划实施;1个县3个村委会土地整治项目效果不佳,造成损失浪费。

四、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对1个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对1个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了阶段性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结算不实。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603.73万元。二是工程质量管理不严格。未施工、改变材料类别的项目签署报验和验收意见;少数工程未按施工设计图施工。三是建设管理不到位。未严格落实控制价管理及材料价格计价约定;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施工图预算控制价。四是建设制度执行落实不够有力。项目先施工(服务)后招标,招标程序滞后;未按招投标文件要求订立书面合同;对依法应进行招标的材料、设备未作出规定。五是项目建设财务管理不规范。项目建设财务核算工作不及时;项目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五、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强化收入统筹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使用进度,防止财政资金闲置沉淀。推进零基预算理念,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打破预算分配“板结化”问题,清理不合理的“法定挂钩”或“刚性提标”支出政策。做实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全过程绩效监控,强化结果运用,推进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衔接。

(二)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完善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优化债券资金使用范围;强化全口径债务监管,稳妥化解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健全细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绩效管理,继续加大资产盘活力度,促进发挥资产使用效益。强化制度约束,推动构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均衡高效利用。

(三)聚焦群众利益身边事,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兜住、兜准、兜牢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促进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相关帮扶政策衔接落实,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压实各县人民政府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责任,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口中;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严控食品质量安全,规范食堂供餐管理。

(四)深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不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纠正把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视为单位行为而忽视追究个人责任的倾向,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情况的查处力度,严惩财经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牢牢守住财经纪律“高压线”。

(五)加强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审计机关要与市委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巡察、检察、法院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审计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财会监督等协同联动机制。在及时解决单一问题的同时,要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执行性缺陷、制度性漏洞,一体推动形成揭示问题、推动整改、完善制度、促进改革的闭环工作机制。

 

注:参照云南省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体例,本报告正文中对县(市、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