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贵友、陈丹、葛丽清、刘倩、合连波、何妮珺、孙权永、陈福英、刘胡良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集体经营建设用地有关问题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第52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以试点先行的方式,审慎稳妥推进,试点工作为期两年,2023年1月—2024年12月。试点期间,重点围绕入市范围和条件、入市程序、收益管理、监管责任等方面进行探索,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交易,同步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科学规划和用途管制路径,盘活空闲、废弃和低效利用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提高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试点成果,为下步全面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在选择试点地区时,曲靖市向省级推荐了沾益区和罗平县,经省级综合评判,最终确定沾益区作为曲靖市的试点。目前沾益区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如下:
(一)稳步推进“1+5”配套制度建设。沾益区引进专业技术机构协助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制度体系,已形成《沾益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及《沾益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实施办法(试行)》《沾益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沾益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沾益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指导意见(试行)》《沾益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5个配套政策文件(简称“1+5”配套文件),实现了村庄规划全覆盖,全面盘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分布、类型、面积、确权登记、入市意愿和市场需求,建立了入市地块台账。
(二)组织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体系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价格的重要参考依据。考虑基准地价的时效性,结合第一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计划,选取沾益区花山街道、白水镇等乡镇先行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建立工业、仓储、商业、经营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主要用途的基准地价体系,为第一批入市土地的地价评估、集体建设用地上建筑物抵押价值评估等提供基础支撑。
(三)全面启动入市潜力地块调查摸底工作。通过前期数据分析,并对沾益区花山、西平、金龙、白水、炎方等重点乡镇(街道)进行实地调研,重点梳理2009年前建成的企业厂矿、经营服务等未完善用地手续的存量集体经营性资产,以及废弃工矿、农村学校(教学点)、村委会办公用房、公共服务设施等低效用地,结合村庄规划、确权登记、入市意愿和市场需求等情况,综合选定了中辉石油液化气钢瓶检测站等7个项目作为入市地块,目前正在按程序开展入市工作。
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报批
2023年3月1日,自然资源部明确提出,不能通过农用地转为新增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期间只能使用存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入市探索,故试点期间新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暂停审批,待试点工作结束后,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四、下步工作打算
目前,试点工作已进入尾声,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各试点地区将于2024年10月底前形成全面系统的试点总结报告报省自然资源厅,省自然资源厅汇总后形成省级总结报告,经省政府审定后报自然资源部。经与省自然资源厅沟通,待试点工作结束后,根据试点情况,下一步按照上级要求,将统筹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议非试点地区可提前开展入市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加快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特别是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及审批入库;二是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等,在满足拟入市地块符合规划管控要求、经过依法登记、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已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作出安排等条件下,待国家和省明确全面推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后,即可启动具体地块入市,促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合理利用,助推乡村振兴。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