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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30 15:51:09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1501000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开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应用与推广;为环境监督、环境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保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排污许可技术支持能力不断提升,完成了各类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技术审核工作。我们在面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工作量大,核发质量标准不断提高的困难局面下,主动作为,进一步优化了审核工作流程,建立了从审核任务分配、开展技术审核、审核时间要求、审核问题讨论到提交审核意见全过程质量保证制度,明确了每一个环节的负责人、工作完成时限、审核质量要求等,技术支持能力得到提升,有效保障了排污许可技术支持工作的有效性,截至1229日,共完成各类排污许可证申请技术审核723家,基本与2020年排污许可全覆盖时完成审核数量持平,有效支持了排污许可证核发。

2.努力提升排污许可证质量,实现了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全覆盖。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是支持一证式管理的基础。按照国家、省的要求,我们认真组织开展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质量核查工作,完成400张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对其中存在问题的58张排污许可证进行了整改,有效支持了一证式管理。

3.努力推动排污许可证执行,完成了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工作。排污许可制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报告是排污单位反映执行情况最重要的依据之一。按照国家、省的要求,我们认真组织开展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工作,完成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危险废物治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铅锌冶炼、炼钢、炼焦等行业共199个排污单位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工作,对存在问题的171份执行报告要求进行整改,对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积极与执法部门沟通,移交涉嫌违法线索,为排污许可证执行提供了有效支持。

4.努力推动排污许可限期整改,完成了限期整改工作任务。全市共有160余家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和带条件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需完成整改,在全省是工作任务最繁重的,我们努力推动限期整改工作,对所有需整改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帮扶和指导,按时限要求完成了限期整改工作任务。

5.积极开展帮扶指导,有效提升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我们配合行政审批科室对100余家排污单位进行排污许可申请、执行等一线帮扶指导,组织对即将到期的排污单位进行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培训,组织了有800余人参加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执行相关要求的培训,对富源县、曲靖经开区共300余个排污单位进行了排污许可证执行要求的培训,有效提升了排污单位、排污许可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

6.努力推动排污许可与环评审批两证合一改革试点,探索排污许可与环评衔接有效途径。我们配合行政审批科室出台了排污许可与环评审批两证合一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完成3个项目的两证合一工作,在探索排污许可与环评有效衔接方面作出了一些尝试。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室、财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本部门非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247.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43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2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7.93万元,增长30.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91万元,增长30.5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新增人员4人增加了基本预算收入34.58万元,新增党政储备人才专项相关经费增加了项目预算收入26.2万元,最终导致本年总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24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49万元,占总支出的85.34%;项目支出36.33万元,占总支出的14.6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4.49万元,增长28.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58万元,增长19.55%;项目支出增加19.91万元,增长121.3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新增人员4人增加了基本支出34.58万元,新增党政储备人才专项相关经费增加了项目支出26.2万元,最终导致本年总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1.4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8.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3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排污许可证监管技术支持项目本年支出9.7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排污许可证监管技术支持工作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2023年共完成各类排污许可证申请技术审核723家,基本与2020年排污许可全覆盖时完成审核数量持平,有效支持了排污许可证核发。按照国家、省的要求,我们认真组织开展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质量核查工作,完成400张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对其中存在问题的58张排污许可证进行了整改,有效支持了一证式管理。努力推动排污许可证执行,完成了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工作。

2.党政干部储备人才专项相关经费,本年支出26.2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党政储备人才的生活补助支出。该项目主要围绕曲靖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聚焦六大重点产业发展,区域教育中心、区域教育中心、区域教育中心、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等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重点引进一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教育医疗、经济金融、人文社科以及其他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为曲靖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用3年左右时间,力争有重点地引进各类别是数百名高层次人才。用3年左右时间,力争引进各类别数百名人才,2023年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党备储备人才6人。

3.曲靖市废弃地膜污染治理研究专项资金,本年支出0.40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废弃地膜污染治理研究工作中调研、收集资料的培训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4%。与上年相比增加57.91万元,增长30.56%,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新增人员4人增加了基本支出34.58万元,新增党政储备人才专项相关经费增加了项目支出26.20万元,最终导致本年总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9%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生活补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68.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和排污许可证监管技术支持工作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存的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均为0.0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了接待费支出。二是事业单位车辆改革后无公务用车,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了接待费支出。二是事业单位车辆改革后无公务用车,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此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资产总额30.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90万元,固定资产13.7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6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3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事业收入:指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反映我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1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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