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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9 15:25:59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31801000

曲靖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市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等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曲靖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的调整方案,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财税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市本级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统一发放。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县(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7.按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市属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市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9.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管理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政府性外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10.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

11.完成省财政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四个定位战略目标,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不断增强对重大战略、重要任务和重点改革的保障力度,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四个定位战略目标,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不断增强对重大战略、重要任务和重点改革的保障力度,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1.财政收支运行达到新高度。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54,129.00元,同比增长16.1%,增幅高于全省平均5.8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322,50.00元,增长24.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0.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393,171.00元,同比增长6.3%,增幅高于全省平均5.8个百分点。取得这一成绩实属不易。

2.争取上级支持获得新成效。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争取上级财政资金的有关指示和要求,科学谋划、精准对接,争取资金取得了明显成效。

3.兜实三保底线取得新成绩。面对异常突出的收支矛盾,各县(市、区)严格执行《曲靖市县级三保工作方案》,严格按照保障顺序,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市级全面推动三保预算审核及支出穿透式监管,实施工资库款专项调度,建立县级三保转移支付补助机制,增强县级三保保障能力。通过采取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积极向上争取、统筹各类资源等措施,在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下,牢牢兜住了三保底线。

4.落实防风化债任务取得新作为。2023年面对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等困难,统筹调度各类资金,严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认真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圆满完成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清欠工作。帮助沾益区、师宗县成功申报为全国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县,积极缓解化债压力,防范区域性债务风险,有力维护了政府信用。

5.缓解基层困难实现新突破。制定实施《曲靖市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方案》系列制度措施,积极落实更加下沉的收入划分体制,想方设法拓宽财政收入来源渠道,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支持县(市、区)级,着力缓解基层财政困难。

6.助推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一是认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全面强化资金要素保障。三是着力缓解企业融资困难。持续发挥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和农业融资担保风险资金作用,

7.支持城乡协调发展走上新台阶。一是全面支持乡村振兴。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补偿机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保障粮油储备任务完成,全面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支持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培育,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深入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有序推进。二是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统筹安排资金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统筹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助推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实施。三是不断夯实城乡发展基础。统筹安排资金,支持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农村公路加快建设和养护;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和中心城市现代水网建设,夯实城乡供水一体化基础。

8.推动财政监管开启新模式。一是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不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和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努力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深入推进国库管理改革。稳步推进预算指标核算、总会计制度、差旅费网上报销改革,有力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二是持续推进绩效管理改革。不断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机制,狠抓财会监督和内控制度建设,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持续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市以下财政体制。持续健全直达资金管理机制。认真执行《曲靖市关于扩大直达资金范围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实施方案》,确保资金使用快速精准,直接惠企利民。

10.加强作风建设呈现新风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加强市财政局机关自身建设。认真落实三法三化要求,制定9项为民办实事清单;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具体落实措施。高质高效办理市两会建议提案69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22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实地调研走访10个县(市、区),推动形成政策文件和工作方案20余项;用心用情用力满足离退休干部职工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党建、文体、走访慰问以及荣退仪式等活动,让离退休干部职工在政治上更有荣誉感、组织上更有归属感、生活上更有幸福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财政局共设置2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研究科、税政法规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金融涉外科、会计科、非税收入管理科、科技信息科、政府采购管理科、监督检查科、人事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预算评审中心、道路交通事故基金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财政局。

纳入曲靖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财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4,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员超编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期间所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人员超编。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9离休0人,退休99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7。其中,2辆车已交付公务用车平台,但未办理调拨手续,故曲靖市财政局实际使用车辆5辆。

第二部分 曲靖市财政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曲靖市财政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为空表;

曲靖市财政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财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431.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3.04万元,占总收入的99.7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47万元,占总收入的0.2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99.32万元,下降22.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98.43万元,下降22.5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0.88万元,下降9.41%收入合计较上年减少999.32万元的原因是曲靖市财政局2023年退休人员12人,导致人员工资减少;2023年电子票据系统免费运维一年,故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财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43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5.17万元,占总支出的74.17%;项目支出886.35万元,占总支出的25.8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99.32万元,下降22.5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3.97万元,下降4.64%;项目支出减少875.34万元,下降49.6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支出合计较上年减少999.32万元的原因是曲靖市财政局2023年退休人员12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023年电子票据系统免费运维,故项目支出减少;部分项目因合同尚未履行完成,故合约费用未支付完成,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45.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59.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5.88元,占基本支出的11.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6.3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系统建设、运行、维护专项经费281.5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系统建设及维护费用。

2.全国会计类考试专项经费57.87万元,主要用于全国会计类考试考务费用。

3.党政储备人才专项经费4.40万元,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生活补助。

4.财政业务工作专项经费371.1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各项业务开展费用。

5.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资金32.0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科室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费。

6.预算绩效管理补助经费53.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全市预算绩效项目开展检查的委托业务费用。

7.财政系统业务培训和人才工作专项经费49.6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系统干部业务培训经费。

8.2023年地方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经费2.3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方开展地方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委托业务费用。

9.单位自有资金8.47万元,为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拨付的注册会计师考试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用。

10.市本级租赁住房出租出售经费1.6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科室开展租赁住房出租出售相关业务经费。

11.政府债务管理专项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维护费用。

12.遗属生活补助资金3.7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3.0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5%。与上年相比减少998.43元,下降22.58%主要原因是曲靖市财政局2023年退休人员12支出减少;部分项目因合同尚未履行完成,故合约费用未支付完成,导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42.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用品、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及委托业务费等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5.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6%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险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1.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改革业务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1.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61万元,决算为19.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1万元,决算为13.0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81%,完成年初预算的91.7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0万元,决算为6.1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19%,完成年初预算的96.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61万元,支出决算为1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1万元,决算为1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0万元,决算为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精神,曲靖市财政局机关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86万元,增长4.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67万元,下降4.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3万元,增长32.8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检查和调研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略有增加,但仍控制在年初预算数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平时办公外出及下乡各财政所、单位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科室开展业务及业务培训相关工作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88万元,比上年减少20.33万元,下降6.64%,主要原因分析为曲靖市财政局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办公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所需要的房屋水费、电费、话费及其他办公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财政局资产总额813.74元,其中,流动资产189.76元,固定资产529.1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4.7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217.00平方米,账面原值1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0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0.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8.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2.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1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2.6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财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31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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