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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7 10:23:43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监督索引号53030022033301000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曲靖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中心主要职责为:

1.编制、执行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曲靖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监督、检查曲靖市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和缴存。

8.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大力开展抓落实、促跨越行动,不断深化管理服务改革、拓展服务渠道、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2.租购并举解决缴存人基本住房问题。出台系列惠民政策,通过提高租房提取限额、简化租房提取业务流程及材料、按月提取偿还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和异地公积金参缴人员贷款限额及年限等,进一步释放住房公积金普惠性和政策性的制度优势,解决职工基本住房问题,保障群众的住房需求。

3.按照住建部《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让数字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缴存单位,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同时,让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2023年全面优化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流程,全年线上办结各类提取、还款业务56023笔,占比56.99%;开展个人公积金贷款征信数据上报验收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验收工作;落实全市统一的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集约化建设要求,完成信息系统迁移政务云平台工作。

4.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提升改进和风险防控监管情况。一是推动高频业务零材料办理,购房后续提取、偿还未结清住房按揭贷款后续提取及租赁住房后续提取业务实现微信公众号零材料办理,全年共办结零材料提取业务119203481.11万元,占全部提取业务的38.45%;二是针对商业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业务中群众反映的流程不畅、效率不高的问题,与不动产登记中心、24家银行持续沟通协调,优化了审批事项及流程,提高了服务效能。风险防控监管方面,把逾期贷款风险防控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逾期率控制在历史较低水平,截至2023年末,全市逾期率为0.023%,同比下降0.008个百分点;落实业务交叉检查工作机制,加强稽核监督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平稳运行。

5.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情况。一是购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时限,由1年调整为5年;二是积极支持新市民、新青年租房提取工作,年度内累计提取限额由1.80元上调至2.16元;三是提取后间隔1个月即可申请再次提取或贷款,打破一年最多提取两次的政策壁垒;四是贯彻落实曲靖市关于人才服务的工作部署,持珠源英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每月提取额上限为0.30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情况。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和异地公积金参缴人员购房贷款限额及年限,夫妻双方参缴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80万元,一方参缴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同时延长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期限,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贷款的期限,男性由不超过55周岁调整至不超过65周岁,女性由不超过50周岁调整至不超过60周岁。

6.推进行政执法体系化建设,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催缴工作机制。2023年,电话催缴3648家单位,上门催缴320家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检查95次,切实维护缴存职工权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内设7个科室和3个管理部,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贷款管理科、归集管理科、法规稽核科、科技信息科、组织人事科、麒麟管理部、沾益管理部、马龙管理部;下设宣威、会泽、富源、陆良、师宗、罗平6个分中心。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4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离休0人,退休21

年末其他人员2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152.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2.73万元,占总收入的99.1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9.33万元,占总收入的0.9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6.13万元,下降4.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5.45元,下降5.5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9.3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一、严格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支出减少,故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将历年往来款作为其他收入,于2023年清理使用完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15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7.26万元,占总支出的63.07%;项目支出794.79万元,占总支出的36.9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6.73万元,下降9.1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8.47万元,增长23.52%;项目支出减少475.19万元,下降37.4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一、聘用人员支出从项目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故基本支出增加。二、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厉行节约,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7.2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0.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4.7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综合服务平台及信息系统维护专项资金245.21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统政务云迁移及国密应用改造住房公积金业务专项网络、核心机房和渠道维护,缴存职工短信平台费用。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资金385.56元,主要用于维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行。

3.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专项资金86.03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如抵押登记费,逾期贷款催收,律师诉讼费等支出。

4.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等工作宣传经费25.68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政策调研及业务宣传费用。

5.遗属生活补助资金0.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保障去世职工困难家属达到最低生活标准。

6.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货币化补助资金32.84万元,主要用于一次性发放职工住房补贴。

7.单位自有资金19.33元,主要用于补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人员经费,用于其他社保费、其他应休未休工资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2.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0%。与上年相比减少125.45万元下降5.56%,主要原因是落实紧日子的要求,严格厉行节约,缩减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社保费缴纳和退休职工退休费、社保费缴纳。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10万元,死亡抚恤0.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社保费缴纳。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0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28.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2%。主要用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和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85.73万元,购房补贴支出32.84万元,住房公积金管理支出1,809.82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74万元,决算为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74万元,决算为5.7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80%,完成年初预算的25.2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2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7%,完成年初预算的2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74,支出决算为5.94,完成年初预算的25.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2.74,决算为5.75,完成年初预算的25.29%;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决算为0.20,完成年初预算的2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原则,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减少7.02,下降54.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13万元,下降55.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2,增长15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方面严格审批报销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较上年略有增加,因基数较小,故增幅变化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基层调研、政策宣传、归集催缴、逾期贷款上门催收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昆明、大理公积金管理中心考察学习、业务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因本单位不属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3,701.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63万元,固定资产3,425.5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15.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5.16,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5.08。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221项,账面原值65.61,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6,590.00平方米,账面原值3,149.6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9.0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1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6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220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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