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018030801000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中共曲靖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市委统战部)是市委工作机关,为正处级,加挂中共曲靖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曲靖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曲靖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民宗委)与市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不计入市政府机构限额。
2.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市委决策部署,研究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各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3.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有关职责,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接待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做好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工作。
4.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5.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6.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7.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分析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8.协调、指导民族传统节日、宗教节日活动;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研究提出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
9.指导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能,强化对“五大宗教”以外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大问题。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11.完成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民族团结进步正确方向。一是坚持高位推动“一盘棋”谋划。出台《曲靖市加快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高质量推进新时代曲靖民族宗教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责任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二是对标对表“全方位”纳入。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察、政绩考核,作为曲靖市“十四五”规划和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干部教育主体培训班、“三会一课”的必学内容。三是坚持制度建设“长效化”推进。出台《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文件,建立组织调度、专项推进、包保指导、宣传教育、督查通报、综合考核等工作机制,实现一县一主题、一乡一方案、一单位一示范,形成市县乡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格局,全面构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四梁八柱”。
2.强化思想铸魂,汇聚民族团结进步磅礴力量。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坚定。搭建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1828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34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6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5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主阵地的作用,深入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心向北京、拥护核心”教育实践活动,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和“五史”教育课程,全面推动党员教育、干部教育、国民教育全覆盖。二是增进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牢固。深入实施“文化润滇”行动和“枝繁干壮”工程,将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融入城乡视觉形象工程,建成2200个主题公园(广场)。大力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协调下达资金158万元,实施曲靖市少数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项目13个。三是丰富宣传载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深入人心。立体构建“珠源石榴红”宣传教育矩阵——谈、讲、读、创、比、拍,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互联网+融媒体+大数据”行动,面向各族群众开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手机视频彩铃。在国家级、省级等主流媒体发布信息4000余条,《遇见曲靖》短视频成为传播中华文化的有效载体。
3.强化发展驱动,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争取协调上级资金,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全年共协调争取资金6705万元,重点安排示范引领建设工程、解决民族地区特殊困难问题等项目。二是持续推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强化交融互嵌,构建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家园。一是深入实施“石榴红”工程和“三项计划”。组织开展“石榴红夏(冬)令营”“团结进步同心营”“红领巾打卡红色基地”等系列活动。二是广泛开展民族文化交流联谊活动。参加全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参演,制定《2023年曲靖市民族团结进步大舞台系列活动方案》并启动活动,赴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参加桂滇黔三省区十个州市各民族文化互鉴交融活动,编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云南民族文化书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曲靖卷),举办民族宗教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诵读比赛。三是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健全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跨区域联动协作平台和工作运行机制,与省内8州(市)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积极构建互嵌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民宗综合科、经济发展科、宗教一科、宗教二科、政策法规科、文化教育科、宗教团体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超编原因: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近年来安置军转干部,导致我单位人员超编。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年末其他人员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806.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6.7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5.62万元,增长8.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5.62万元,增长8.77%;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经费增加175.74万元,基本支出减少30.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80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2.08万元,占总支出的43.29%;项目支出1024.70万元,占总支出的56.7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5.62万元,增长8.7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12万元,下降3.71%,主要原因是2022年10月,我单位1名离休人员去世,2022年基本支出中包含离休人员离休费及抚恤金,2023年无此项支出,导致2023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75.74万元,增长20.70%,主要原因是2022年组团参加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运动会,增加专项经费238.03万元,2023年无此项支出,同时因曲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2023年增加创建专项经费402.92万元,导致2023年项目经费增加;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2.0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5.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4.7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市级民族专项资金221.60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发展民族地区社会事业、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及信息化设备更新;
2.宗教工作专项经费61.52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场所管理、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等支出,更好地发挥宗教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3.曲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专项经费174.9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曲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相关支出。
4.曲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专项资金365.61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曲靖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馆。
5.省对下民族专项资金162.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族团结稳定、宗教和顺支出。
6.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39.00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6.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5.62万元,增长8.77%,主要原因是2022年10月,1名离休人员去世,基本支出减少30.12万元;因2023年曲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项目经费增加175.7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16.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0%。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其他基本医疗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2%。主要用于保障民族团结维稳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8万元,决算为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4万元,决算为2.8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3.5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万元,决算为1.6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6.47%,完成年初预算的99.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8万元,支出决算为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4万元,决算为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万元,决算为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按照节约开支的精神和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20万元,下降41.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5.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4万元,下降65.1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市财政局要求,“三公”经费只减不增,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5.02%;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3.04万元,下降65.10%,2022年曲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领导小组办公室追加3.00万元接待费,而2023年无此项预算,导致2023年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07万元,比上年增加4.82万元,增长5.86%,主要原因是2022年10月,我单位1名离休人员去世,2022年基本支出中包含离休人员离休费及抚恤金,2023年无此项支出,导致2023年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资产总额494.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49万元,固定资产474.9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9.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1.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30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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