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

发布时间:2024-01-11 10:53: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以及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七)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八)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九)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一)完成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曲靖市文化路48号,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4-3922345

负责人:唐桥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