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曲靖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七条措施等5个文件》

发布时间:2023-07-05 16:17: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一、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校园安全管理的要求和指示,坚持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和对社会、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校园安全事件,保障全市师生的身心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件处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措施。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学校安全工作也出现了新的特点和情况,为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深入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进程,为促进全市教育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好安全保障。结合全市校园安全管理实际和存在的问题短板,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聚焦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电信诈骗、防校园欺凌和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进一步细化具体的制度安排和工作举措,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做好《工作措施》起草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成立起草小组,认真研究,抓好任务落实。《工作措施》起草经历了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认真修改完善等过程。按程序以正式公文形式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的意见,根据征求的意见建议,对工作方案文稿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四、工作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教育教学管理,健全防范和遏制中小学幼儿园各类安全事故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履行应尽职责,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五、主要任务

《工作措施》共五大方面。

(一)预防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包括十条措施:一是健全责任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原则,将工作成效作为扣分项纳入对各级政府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强化养成教育。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法治讲座、以案释法和情境式教育教学,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三是突出心理健康教育。开好《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尊重生命、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四是突出互助友爱。通过文艺活动、作文竞赛、演讲比赛、体育比赛等形式,释放学生心理压力,加强互动交流、互相帮助,形成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五是重视家庭教育。村委会(社区)要将家庭教育服务纳入村(社区)教育体系,加强对家长履行法定监护职责的指导和监督。六是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强化内部安全管理,每月要组织1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和外来人员车辆核查登记制度。七是定期全面摸底排查。通过设置举报、咨询热线和学生调查表、学生安全员、寝室安全员、心理咨询老师,以及警情信息、网络巡查、第三方机构反馈的异常信息,精准掌握可能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隐患。八是畅通线索反映渠道。依托12345便民服务热线,设立统一的青少年维权服务电话,以及学校投诉和举报学生欺凌的电话,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线索反映渠道,全面掌握学生欺凌和暴力倾向线索。九是加强治安综合治理。政法、公安、文旅、市场监管、住建部门积极发挥职责,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十是共同营造健康成长环境。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等有特殊困难的学生群体。

(二)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包括七条措施:一是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承担好协调、调度、督查、督促整改、事故处置职责。二是宣传教育入脑入心。积极探索学生防溺水新举措、新机制、新模式,广泛推广学习交流典型经验做法,多渠道对家长、学生开展有效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醒监督。三是严格规范水域管理。全面系统摸排所属所有水域,查清楚各类水域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辖区水域权属主体。四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水域的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底,及时掌握易发生溺水事件的工程部位和水域的位置、面积、深度等情况。五是完善防范条件保障。统筹各方力量,以村为单位,建立巡查员队伍,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加大日常巡查巡逻的力度。六是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建立健全包保责任机制,将压力层层传递到最基层,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到具体水域、重点人群,特别是对留守青少年儿童要包保到户、到人。七是强化工作责任追究。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内容。

(三)防范学生群体参与“两卡”违法犯罪。包括五条措施:一是加强源头管控。全面梳理排查学生参与“两卡”违法犯罪情况,定期开展集体提醒谈话,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二是加强宣传教育。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对学生群体开展“精准滴灌”定向宣防,增强反诈防骗能力。三是加强技术反制。对在校学生卡账户采取限额管理、对已离校的学生卡暂停非柜面交易,堵塞学生群体银行卡监管漏洞。四是加强网络治理。建立健全学生群体网络账号巡查、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及时预防、识别、处置异常账号,集中清理含有涉诈内容的链接、广告、网页、网站等,营造清朗干净的网络空间。五是强化打击治理。公安机关要对校园周边、校园内非法组织收购“两卡”的情况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并严厉打击,为在校学生营造良好的成长成才环境。

(四)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包括九条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属地管理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构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信息共享。二是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规范“六T”管理,定期开展自查和预案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件)报告制度。三是严格校外供餐企业管理。供餐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属地市场监管、卫健、教体等部门及学校的监督管理,与学校签订有效供餐服务合同,购买学生供餐责任保险。四是加强重点环节管控。强化食品原材料监管,大宗食品必须实行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择优选取,严格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入库和出库,公示公开品种、规格、供货者的名称和经营资质等。五是严格配餐制度。制定陪餐计划,明确职责,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饭菜进行监督和评价,做好陪餐记录。六是严格校外供餐食品监督。应与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协议,配备食品中心温度测定仪,进行现场验收和温度抽查,做好详细记录,温度低于60℃且从加工到就餐超过2小时的食品,不得进入校园分餐或派送。七是严格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要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每周进行1次集中学习,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八是共治共管校园食品安全。加强对供餐企业、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等的监督。九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食品安全经常性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栏、宣传册等方式,定期向学生传递食品安全、营养等知识,提升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形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五)防范校园交通安全。包括六条措施:一是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发挥“护学岗”和“校家警”联动护学机制,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志愿者和群防群治力量加强校园门口及周边道路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强化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口及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开展定点执勤和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查处乱停乱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平安童行”交通安全进校园“五个一”(上好一堂交通安全课、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签订一份交通安全承诺书、组织一次交通安全体验课、制作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栏)要求,推进中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提升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坚决抵制乘坐非法载人三轮车、拖拉机、超员车和非法营运车辆,做到安全文明出行。三是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所有学校及周边开展隐患排查,建立排查整治清单和工作台账,逐一明确整改责任、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倒排进度、限期整改。四是稳妥解决农村学生安全出行。全面排查寄宿制学校学生出行方式和规律,通过开通城乡校车、定制路线客运车、增加“即时用车”、提供预约服务等形式,最大程度满足学生群体性、潮汐式出行用车需求。五是严格校车及驾驶人员管理。规范校车申请许可,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用校车动态监管工作机制。六是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监督。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完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重点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有奖举报制度,并广泛向社会进行宣传,形成“人人都是安全员、个个都是监督员”的管理氛围。

原文链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七条措施等5个文件的通知